关于开展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12
各导师、各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s://my.scut.edu.cn/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3151221131470522300&type=)要求,现开展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请有意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遵照以下程序提交申请。
一、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华南工研〔2014〕59号)(附件1)
2.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2)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纸质版: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B2-504
电子版:eschenqian28@scut.edu.cn(相关材料扫描后形成PDF文件,压缩打包后以“年级+姓名+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的格式命名压缩包和邮件名,具体材料要求见《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4))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1182627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17:00前(请及时报送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逾期不予补报)
三、具体程序
1.申请者根据以上文件和通知内容要求,填写以下材料:
①《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3,需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②《2024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③论文、专利原文全文、影响因子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须将申请人姓名、署名单位、发表时间等汇总表中关注的信息高亮显示标注。
2.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组组织材料审核及评审。
3.评选结果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4.学院于10月10日前将获奖名单报送学校。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者本人须对评选材料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所有成果申报材料的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若发现有学术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奖资格。
2.论文、专利原文等证明材料须严格按照《2024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中成果的填写顺序排序,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须相互对应,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3.各班级需在执行小组的指导下,由班主任主持,成立由班长、团支书及经民主推选产生的5或7名公正学生组成的班级评议小组,专门负责对本班参评学生的德育表现进行评议。评议小组组长由班长担任,副组长为团支书;若班长或团支书参评,则由其他学生替代担任相应职务。小组名单需报学院审核,由组长于9月14日前将名单发送至陈老师邮箱(eschenqian28@scut.edu.cn),文件标题格式为“20xx级xx班班级评议小组名单”。名单审核通过后,请各班级于9月19日前完成德育表现加分结果的班级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期满无异议后,将评议结果上报学院。最终加分结果以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为准,特殊情况由该小组另行评定。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华南工研〔2014〕59号).pdf
附件2-华工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