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暨校长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16
各导师、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暨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2),现将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及组织工作
评审标准参照《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附件3)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纸质版: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B2-504
电子版:18719245295@scut.edu.cn(相关材料扫描后形成PDF文件,压缩打包后以“国家奖学金-博/硕-姓名-学号”的格式命名压缩包和邮件名,具体材料要求见《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6))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80981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7:00前(请及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补报)
三、申请材料明细及注意事项
(一)博士研究生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4,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导师填写推荐意见);
2.《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
3.论文、专利原文全文、影响因子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须将申请人姓名、署名单位、发表时间等汇总表中关注的信息高亮显示标注。
(二)硕士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5,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导师填写推荐意见);
2.《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
3.论文、专利原文全文、影响因子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须将申请人姓名、署名单位、发表时间等汇总表中关注的信息高亮显示标注。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者本人须对评选材料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所有成果申报材料的有效期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若发现有学术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奖资格。
2.论文、专利原文等证明材料须严格按照《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中成果的填写顺序排序,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须相互对应,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暨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关于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4-博士研究生国奖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