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学校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23

本科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学校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scut.edu.cn),现将我院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励金额及推荐名额

学校设立学校奖学金,用于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本年度学校奖学金共设四等,其中一等奖学金4000/人,二等奖学金2500/人,三等奖学金1500/人,学习进步奖1000/人。根据学校分配,我院有一等奖学金6个,二等奖学金17个,三等奖学金35个,学习进步奖不设人数限制

二、评选资格

1.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3.测评学年度内无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学校处分;

4.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60分;

5.本学年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6.体质测试成绩75分及以上;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良好以上。

三、申请基本条件

1.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10%,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15%

2.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20%,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25%

3.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33%,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38%

4.学习进步奖: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与智育成绩积分均居本班前55%;本学年智育成绩积分在本班排名比上一学年提前10名或提前幅度在35%以上。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1.学校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评定工作采取学生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在学年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21-2022学年度学校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于9月30日之前提交申请表纸质版至B2-504司老师处;

3.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评议后,确定本院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获奖学生建议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由学院于1030日前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审批通过获奖学生名单;

4.学生工作部(处)对学院推荐名单结果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通过学校办公门户、学生工作部(处)网站进行公示;

5.学校公布学校奖学金获奖结果,获奖学生须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21-2022学年学校奖学金登记表》,由学院审批报送。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同一学年内,各类奖学金不重复获得(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同时符合同一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时,以综合测评排名先后为序;

3.学校奖学金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双面打印,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

4.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作弃权处理。

学院联系人:司老师 联系电话:39380981

学校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张  豫,联系电话:87114453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2021-2022学年度学校奖学金申请表.doc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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