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存量论文自查的通知
日期:2021-11-05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医学院全体在职教工和学生开展存量论文自查,详细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论文范围
1.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稿、发表的中英文科技论文(不包括学位论文);
2. 涉及医学领域的论文(医学刊物发表或涉及动物和人体实验相关论文);
3. 作者单位署名有“华南理工大学”的科技论文。
备注:自查论文范围需同时满足以上3点。
二、自查人员
1. 医学院本部全体在职教职工;
2. 医学院全体学生(含已毕业学生)。
三、自查内容和整改要求
1. 科技文献通讯作者、第一作者要对照科技文献,全面检视文献相关研究的伦理审查、利益冲突、原始数据及保存地、发表过程、作者署名、基金标注等情况;
2. 参与署名的作者,要对照科技文献全面梳理本人对文章的贡献、署名过程等;
3. 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已经发表和投稿的科技文献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医学科研人员要根据现行有效的科研活动准则,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措施。
四、自查结果上报
自查人员需在2021年11月24日前完成科技论文自查和整改,并提交《医学科研人员论文自查表》(见附件)电子档和扫描件(或纸质版)至相关负责人(另行通知),《自查表》需以“人事编号+姓名”或“学号+姓名”命名。
医学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