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开展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09
为做好我院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华南工学〔2019〕9 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对象
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预科生)
二、认定工作相关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申请表》;
2.学生相关证明材料(现有材料,如下岗证、残疾证、低保证、病历证明等)复印件,如无可不用提供;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9月15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递交至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B2-504)。
四、其他事项
1.困难认定工作是开展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就学的重要环节,参与困难认定是申请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必要条件,请相关同学高度重视。
2.学生应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
3.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及时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家庭基本信息、联系信息、银行账号(同时在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绑定)。
4.评议过程和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通知,具体公示方式将直接通知到相关同学。
5.认定工作的组织机构、认定依据和等级、认定工作程序等参照《认定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