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楼宇门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日期:2020-03-26

关于加强楼宇门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经2020319日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医学院有实验动物,精密仪器和各类化学品等,需要有严格的管控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医学院楼宇门禁管理,确保学院安全,特制定医学院楼宇门禁管理若干规定。

一、开放对象

1.人事关系(劳务合同)在学校的医学院教职员工;

2.正式入职学校的医学院博士后;

3.具有华南理工大学学籍的医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

4.因学习进修需要进入医学院大楼的进修生、访问生、培训生和交换生等;

5.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进入医学院开展工作的合作关系人;

6.因大楼管理需要进入医学院开展工作的学校后勤物业工作人员。

7.其他人员。

二、申请与审批

1.人事关系(劳务合同)在学校的医学院教职员工和正式入职学校的医学院博士后,由学院人事秘书统一确认名单后,向楼宇安全分管领导审批,毋需单独重复办理指纹录入申请程序。

2.具有华南理工大学学籍的医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由学院辅导员统一确认名单,向楼宇安全分管领导审批,毋需单独重复办理指纹录入申请程序。

3.因学习进修需要进入医学院大楼的进修生、访问生、培训生和交换生等,向学院辅导员提交申请(见附表),辅导员确认后,向楼宇安全分管领导审批,办理指纹录入申请程序。

4.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进入医学院开展工作的合作关系人,向合作导师提交申请(见附表),合作导师确认后,向楼宇安全分管领导审批,办理指纹录入申请程序。

5.因大楼管理需要进入医学院开展工作的学校后勤物业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向学院办公室主任提交申请(见附表),办公室主任确认后,向楼宇安全分管领导审批,办理指纹录入申请程序。

三、门禁指纹录入管理

1.学院楼宇安全管理员为学院唯一指定门禁指纹录入管理人员。除新生入学集中安排指纹录入外,其他人员每周固定时间采集指纹信息,具体事项由学院办公室统筹安排。

2.审批批准人员凭合法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教工卡、劳务合同或合作合同、学生证等)录入门禁指纹。

3.如因管理需要,门禁指纹录入管理人员有权利要求批准人员提供有关信息。

四、门禁指纹时效管理

1.学院人事秘书每季度汇总学院离职教职员工和博士后,名单报楼宇安全分管院领导审批后,门禁指纹录入管理人员将在系统中予以删除其门禁指纹数据。

2.具有华南理工大学学籍的医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门禁指纹有效期为其对应毕业年份的731日,届时系统将自动删除其门禁指纹数据。如有延迟毕业学生,凭相关文件(证明)重新录入。

3.其他申请人员,需要在楼宇内学习工作10天以上,方可批准。期满后系统将自动删除其门禁指纹数据。

4.因大楼管理需要,如发生人员变动,新批准人员录入时,将对原录入人员门禁指纹数据予以删除。

五、违规处理与例外原则

1.供应商或其他访客,应自行在学院门口登记簿上登记有关有效信息,待与楼内被访人士电话确认后,楼宇物业管理员才予以放行。不听警告、蓄意强行进入者,楼宇物业管理员有权利予以劝离。警告后依然不听劝阻者,学院会将供应商有关信息提交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招标中心和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办公室保卫科,建议列入黑名单。

2.经批准的楼宇出入人员,若发现下列现象:(1)每次出入时不管学院大门的闭合;(2)随意带非批准人员出入;(3)故意破坏大门门禁系统;(4)门禁指纹已过失效期限,依然跟随其他人员出入。上述现象若同一当事人发生第一次,楼宇物业管理员将对其进行口头警告;若同一当事人发生第二次,学院楼宇安全管理人员将为其开具书面警告通知;若同一当事人发生第三次,学院有权利自行删除其门禁指纹数据,并将事实告知其部门(实验室)负责人,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教育。

3.如果外单位使用楼宇内会议场馆开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接待活动,由于出入人数较多,楼宇门禁将实行例外原则,活动期间自行开放门禁系统。

六、其他

1.该规定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通过之日正式执行。

2.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医学院办公室的解释为准。

七、附件:医学院楼宇门禁指纹录入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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