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学院2020-2021学年“康臣协同创新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10

各班级:

为做好医学院2020-2021学年度“康臣协同创新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康臣协同创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医学〔20205号,附件1)、捐赠方康臣药业集团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医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二、奖励名额和标准

本年度奖励12人,每人4000

三、评定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学习成绩优异;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美丽校园建设。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本学年度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2)弄虚作假,伪造评定材料者。

5.此奖励为社会捐赠奖学金,参评者本年度(2020-2021学年度)须未获得过其他社会捐赠奖学金(不包含学校奖励)。

(二)筛选条件

1.学生当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40%,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优先:

1)参加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论坛及实验设计大赛、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大赛等医药类国家级竞赛中获奖的个人或团体的前三名;

2)参加“挑战杯”系列竞赛、“创青春”系列竞赛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三项赛事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主要成员(全国奖的所有本科生、省级奖的前5名本科生,校级奖的前3名本科生);

3)发明专利(已受理及以上阶段)的主要发明人(学生排第一或指导老师排第一、学生排第二);

4)在医药类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主要作者(学生排第一或指导老师排第一、学生排第二);

5)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百步梯攀登计划等已经结题项目的负责人和学校SRP项目等已经结题项目的第一学生参与人;

6)在学生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四、评定时间和程序

1.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于5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各班班长处:

1)康臣协同创新奖学金申报表(附件2);

(2)相关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2.各班级请汇总申请材料,于5月16日前将申请人材料及班级汇总表(附件3)打包以“康臣协同创新奖学金+班级名称”命名,发送至xuansi@scut.edu.cn

3.评定程序

5月份,学院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6月份,公示获奖名单,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附件1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康臣协同创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2康臣协同创新奖学金申报表.doc

附件3康臣协同创新奖学金汇总表-班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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