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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地处广州,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学校办学源远流长,最早可溯源至1918年成立的广东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1995年进入“211工程”行列;2001年进入“985工程”行列;2020年在“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排名第151-200位。

经济与金融学院位于大学城校区,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金融MBA、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完整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学院设有经济学系、金融学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和数量经济学系。师资力量雄厚,现有68位专任教师,包括22位教授,拥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1人、国内贸易部(现商务部)“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广东省人才计划2人。

经济与金融学院在职金融MBA项目,致力于培养有情怀的金融引领者。项目在具有深度和广度的金融知识课程的基础上,引入全球政治、宏观经济、管理学与科学前沿课程;在金融理论课程的基础上,全方位探讨最新金融实践和热点问题;商业伦理将贯穿所有课程,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本项目的报考信息

报考单位:10561(华南理工大学)

报考院系所名称:205(经济与金融学院)

报考专业:125100(专业学位)工商管理

研究方向:20(金融MBA在职班)

学习方式:2(非全日制)

考试科目:(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录取类别:定向就业类别

招生计划:130人,其中提前批招生计划为110人,普通批招生计划为20人。(招生计划可根据最终下达计划数与生源情况适当微调,详见《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2)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相关证明、业绩报告等)。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105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后,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根据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及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执行。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前应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考生自负。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四、初试

(一)初试科目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二)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应提前一天前往考点熟悉考场安排等情况,并于考试当天凭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为202212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打印本人初试成绩单(我校不再另寄发成绩通知单)。

 

五、复试

我院2023年金融MBA项目采取提前批(提前面试)与普通批(正常面试)两种复试录取形式。其中提前面试的复试安排以我院发布的提前批(提前面试)复试方案为准。其中普通批(正常面试)的相关安排如下:

作为教育部授权自主划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高校,我校将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总体情况,按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分数线)。经济与金融学院根据报考本单位考生的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确定专业的成绩要求(学院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总分与单科须同时满足要求者方可参加复试。

学校将于20233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复试要求。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一)各招生院系根据上线生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复试考核科目为997|金融管理综合。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复试录取细则。政治理论考试采用短文形式,考生根据题目撰写一篇短文,题目和具体要求详见复试通知。

(三)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https://www.chsi.com.cn/),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复试时交复试院系存档。

(四)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招生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提前批(提前面试)考生:

1.在提前面试中获得“优秀”评定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要求,优先获得当年金融MBA拟录取资格。

2.在提前面试中获得“良好”评定的考生,按“提前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根据提前面试招生计划人数依序获得拟录取资格。

3.在提前面试中获得“良好”评定的考生,如按“提前面试成绩”排序未能根据提前面试招生计划获得拟录取资格,且初试成绩达到当年学院复试分数线要求,将与“正常批复试”形式考生一起,根据“正常批复试”招生计划按“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确定拟录取资格,无需再次参加面试。

4.在提前面试中获得“不通过”评定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金融MBA复试分数要求,可参加正常批复试。完成复试且合格者,按“入学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根据总招生人数剩余计划数依序确定拟录取资格。

 

普通批(正常批复试)考生:

在初试成绩达到金融MBA复试分数要求,可参加金融MBA复试。根据“正常批复试”招生计划按“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确定拟录取资格,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3(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八、学费、学制

【学费】26.8万元,分三年缴纳(998.8

【学制】三年

【授课方式】在职学习,周末授课为主

 

九、咨询及监督

招生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经济与金融学院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导师简介、入学考试成绩、复试安排等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查询。

(一)信息咨询:

联系电话:020-39380703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地址:fmba@scut.edu.cn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等文件》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招生年度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学院纪委:020-39380768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0-87113401

 学校纪委:020-87110195

 

 

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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