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创新班、卓越班、“强基计划”班学生分流和增补遴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择优录取,现拟定2023级经济学创新班分流名单,具体名单如附件所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2.公示时间:2023年9月4-6日
3.受理单位:经济与金融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39381128,Email:lilf@scut.edu.cn
附件:2024年经济学创新班分流和增补学生名单公示汇总表.xlsx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