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毕业生: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为确保我院毕业生档案的顺利转递,现对我院2023届毕业生档案信息核对、审核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请按要求完成。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毕业生核对, 时间:6月20—24日中午12:00
第二阶段:学院审核 时间:6月24日中午12:00—25日日中午12:00
二、学生端档案信息核对指引
(一)毕业生登陆“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点击“初始档案信息”模块,查看档案转寄信息。
绝大多数毕业生档案信息正确,无需任何操作,点击“返回”即可。如有疑问。请先与辅导员沟通确认,确需修改,则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再次登陆修改,否则因擅自修改系统内容导致档案无法发出,后果自负。
注意事项:
1.保研毕业生档案信息由档案管理科另行统计无需核对修改。
2.非全日制毕业生毕业后档案由学院发至学生本人交至用人单位存档,无需核对修改。
(二)确需修改档案信息,点击“初始档案信息”模块进行修改。若“初始档案信息”模块已有审核完成记录则需点击“变更档案去向”模块进行修改。具体指引如下:
1.原档案信息是前往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在单位不变情况下,计划档案改为回生源地:
修改档案转寄类型为“转回生源地”,在档案接收单位处输入生源地的“区/县”,如无区/县所属信息,则输入“市”,系统弹出档案接收单位信息后选定,选定后接收单位地区等信息自动匹配;附件上传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无统一格式,需有如下内容:①原签约内容不变,②单位同意/知晓档案转递回生源地。
2.原档案信息是回生源地,在单位不变情况下,计划档案改为迁往单位所在地:
修改档案转寄类型及档案接收单位等信息为单位提供的信息,附件上传单位同意/知晓证明(无统一格式,表明同意/知晓即可)或调档函。
3.原档案信息是至就业所在地或回生源地(不含已签约但选择户口档案回生源地情况)现为境内升学,档案需寄到升学院校:
修改档案转寄类型为“签约单位接收”,档案接收单位等信息填报升学院校信息,附件上传材料:升学院校的拟录取名单/调档函/录取通知书。
4.就业单位不变,因单位档案接收信息变动而修改档案信息:
直接修改,附件上传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5.办理违约手续后签订新的就业协议书,原档案信息是前往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现为回生源地,新就业协议书的档案信息不能同步到“原始档案信息”模块中,需手动修改档案信息:
修改档案转寄类型为“转回生源地”,选定正确的生源地档案接收单位,选定后其他信息自动匹配;附件上传就业协议书。
6.初始档案信息是回生源地但生源地错误:
需提供户口本等证明材料给院(系)辅导员,由辅导员在“生源管理”模块修改生源地信息,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在“初始档案信息”模块选定正确的生源地档案接收单位,选定后其他信息自动匹配。
7.不能在7月1日按时毕业学生的处理:
对于不能正常毕业学生:目前无须任何操作。待教育部学信网更新毕业生信息后,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会将其“纳入毕业去向统计”更新为“否”。待取得毕业证后可办理档案信息填报、审核。
三、特别注意
1.如“原始档案信息”模块有审核完成的记录之后再进行就业协议书的回传则档案信息不同步至相应模块,需在“变更档案去向”模块手动修改档案信息,附件上传就业协议书。
2.未办理学校的违约手续又要更换签约单位的,不属于此次档案信息核对修改范畴,只能在7月1日后进行,并提交相关材料。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