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在3月28日举行了金融学(金融科技)方向的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学院确定了2021级金融学(金融科技)方向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满,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申请退出。学生需在正式分流中填报金融学(金融科技)为第一志愿。
公示安排如下:
1.公示内容:2021级金融学(金融科技)方向拟录取名单.xlsx
2.公示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4月3日。
3.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系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需要提交书面本人签名的文件;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经济与金融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39381128,邮箱:lilf@scut.edu.cn
经济与金融学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