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建行金融科技菁英班”(以下简称“菁英班”)教学管理工作,培养优秀金融科技人才,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培养目标
为积极落实国家深化产教融合决策部署,通过“名企+名校”的合作办学模式,学校与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广东省分行”)、建行大学大湾区金融创新学院共建“建行金融科技菁英班”,旨在培养掌握最新金融科学技术,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具有综合运用理论、技术及开发工具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优秀金融科技人才。
二、培养模式
“菁英班”实行“3+1”模式,即从学校三年级本科生中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选拔不超过50名在读学生进入“菁英班”培养一年。学生进入“菁英班”前执行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进入“菁英班”后在经济与金融学院统筹下执行“菁英班”培养方案,学生毕业实际获得的必修、选修、通识课程学分(修读所在专业及“菁英班”获得的学分)不得低于所在专业对应的课程学分要求。
进入“菁英班”的学生不按转专业处理,毕业资格审查按“一生一计划”模式开展,毕业后按所在专业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进入“菁英班”的学生要经过课程学习、实习和毕业设计三个阶段的培养考核。根据实际,实习和毕业设计两个阶段的时间可以有交叉。
(一)课程学习
“菁英班”学生在大四学年需参加经济与金融学院和建行大学大湾区金融创新学院联合开设的金融科技课程学习,由经济与金融学院负责考核。“菁英班”课程分为学科基础课和专业领域课两个部分。具体课程详见“菁英班”培养方案。
(二)实习
“菁英班”学生将安排到建行广东省分行本部相关职能部门和下辖分支机构进行不少于12周的实习,由建行广东省分行负责考核。实习过程中,建行广东省分行安排金融科技项目研发或课题研究任务。实习结束后,学生整理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等材料,采用PPT进行汇报、答辩。实习期间由建行提供生活补助。
(三)毕业设计
“菁英班”学生从大四下学期起开始进行毕业设计工作。经济与金融学院和建行大学大湾区金融创新学院共同协商指导学生确定论文题目并完成相应研究。“菁英班”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应结合学生所在专业方向拟定题目,并在确定选题前征求学生所在院(系)的意见。毕业设计(论文)其他环节由经济与金融学院管理及监控。论文答辩由经济与金融学院负责考核。
在完成以上培养方案并通过考核的前提下,由学校、建行广东省分行共同给学生颁发“建行金融科技菁英班结业证书”。
三、学生选拔
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一)选拔条件
1. 华南理工大学三年级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五年制专业为四年级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
2. 具有良好的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无任何未解除的违法违纪处分;
3. 以理工科相关专业为主,经济金融类专业学生在信息技术方面能力突出者也可以报名;
4. 具有较好的信息技术知识和应用技能;
5. 英语成绩良好,如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托业(TOEIC)听读公开考试(成绩不低于630分),或新托福(TOEFL-IBT)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或雅思(IELTS)考试(成绩不低于5.5分);
6. 大一到大三期间所在专业的必修课程考核合格,首次考核未合格的课程需在第六学期前重考合格(对五年制专业学生要求大一到大四期间所在专业的必修课程考核合格,首次考核未合格的课程需在第八学期前重考合格);
7. 学生一经录取原则上不得退出,录取后若第六学期(五年制专业为第八学期)所在专业的必修课程不合格,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选拔流程
1. 初选:每年5月前启动选拔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报名,学生报名需征得所在院(系)同意。
2.笔试:由选拔工作小组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参加编程能力考试。
3.面试:选拔工作小组对通过笔试分数线的学生安排面试环节,考核学生是否具备从事银行金融科技的素质。
4.录取公示:综合笔试、面试等表现确定不超过50人的拟录取学生名单,拟录取学生名单经建行广东省分行审核后,将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公示。教务处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并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5. 签订协议:在学生正式进入“菁英班”学习前,由建行广东省分行与学生签订《“建行金融科技菁英班”培养协议》。在完成“菁英班”相关培养计划并通过考核的前提下,学生毕业后与建行广东省分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学生进入“菁英班”后必修课程成绩不及格或未达其他培养要求,将退出“菁英班”培养体系,执行学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
四、毕业条件及考核
1. 学分互认参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毕业审查与学历学位证书颁发由所在院(系)负责。
2. 进入建行广东省分行实习12周作为必修环节,“菁英班”学生的毕业实习、专业实习要服从经济与金融学院和建行广东省分行的统一集中安排。
3. “菁英班”学生毕业后原则上进入建行广东省分行工作,因此该班同学将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建行金融科技菁英班”学生选拔工作小组。经济与金融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建行大学大湾区金融创新学院院委办负责人担任选拔工作小组组长,小组成员包括经济与金融学院相关负责人、系主任、教务员、班主任、辅导员以及建行广东省分行、建行大学大湾区金融创新学院有关人员等,具体负责选拔工作的宣传、审核、推荐、材料报送等工作。经济与金融学院二级纪委开展监督,教务处负责相关审核和指导工作。
(二)加强学生管理和培养。经济与金融学院作为校方牵头单位、建行大学大湾区金融创新学院作为企业方牵头单位,共同负责“菁英班”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事务。经济与金融学院为每届“菁英班”配备一名班主任,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建行大学大湾区金融创新学院为“菁英班”每位学生配备一名科研能力强、有责任心的技术或业务骨干作为企业导师,对学生的实习和毕业设计进行指导。
六、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经济与金融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