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报考指南

时间:2018-06-17作者:浏览量:5065


本指南仅供参考,指南内容与学校或学院信息有出入处,一律以学校/学院公示信息为准。


华南理工大学坐落在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南方名城广州,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9月,入选由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A类高校。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华南理工大学成为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医、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已全面进入国际公认的四大全球大学排行榜,位列世界大学学术排名”201—300区间,工科全球排名第22位。化学、材料学、工程学、农业科学、物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临床医学9个学科领域进入国际ESI全球排名前1%

广东省先进储能材料重点实验室2012年经广东省科技厅批准,依托华南理工大学建设。现任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为张泽院士,实验室主任为朱敏教授。实验室设立制氢与储氢材料、储电材料与新型电池技术、储能材料计算、储能材料先进制备等研究方向。

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23人,其中博士20人,教授15人,副教授6人。其中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获得者3人、广东省珠江学者1人、广东省青年珠江学者1人、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广东省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1人。拥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和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

实验室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积极承担重大重点项目。近五年来,承担各类研究课题80余项,其中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1项、“973计划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1项、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2项,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培育项目1项和重点项目2项,与合作单位共同承担国家基金委重大仪器专项1项、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基金委联合基金项目2项。

实验室与我国及美、德、日、加、澳等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所建立了广泛的科研和人才培养合作,建立了“中澳环境与能源材料联合实验室”。实验室还与行业龙头企业开展了深度的产学研合作,建有“先进储能材料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飞亚达—华南理工材料技术联合实验室”、“欣旺达-华南理工大学先进储能技术联合实验室深圳普瑞赛思-华南理工大学材料技术联合实验室。实验室面积达3000平方米,拥有扫描电子显微镜、透射电子显微镜、热重分析仪、X射线衍射仪、XPS能谱仪、电化学工作站等先进仪器设备50余台套。为开展先进储能材料与器件的研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高水平条件支撑。

 

一、招生类别

 

本实验室依托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金属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在工学学科门类下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080500)下的金属材料及加工工程(先进能源材料)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本实验室导师联系方式可在http://www2.scut.edu.cn/aesm/2018/0617/c17069a270875/page.htm中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以公开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生的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优良,诚信守法。

 

2、报考者的学位学历应满足以下四种情形之一:

 

1)已获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

 

2)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国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已获得境外硕士学位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的人员;

 

4)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

 

③获得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

 

④具有下列之一的成果:

 

A、有5篇已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国外学术刊物或被SCIEIISTP检索的相关论文,其中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2篇;

 

B、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的学术、科技奖励;

 

C、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重大工程技术课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生的条件为:

 

本实验室所在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同时实施“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除满足(一)中规定之外,并由两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知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为国家重点院校、中科院研究所或所在高校就读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含学历教育全日制专业学位);或已取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申请者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

 

3、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折合百分制60分)或雅思(IELTS≥6.0或托福(TOEFL≥90GMATGRE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4、申请者仅限报考07理学、08工学、10医学门类学科专业,且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相关的专业学习背景。

 

5、如不符合第1条,但有突出的科研成就和贡献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的往届硕士考生(毕业两年内,以博士入学时间算起)也可提出申请。应由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全体投票通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出具意见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

 

6、同等学力人员、非学历教育硕士学位获得者、以及报考定向就业(含在职委培、少高计划和对口支援等)类别的考生不得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参加选拔。

 

7、跨一级学科报考者须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全体投票通过后,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

 

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可能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提出其他要求,具体与材料学院要求为准。

 

考生报考需留意博士招生学院报考流程并符合相关申请条件,详情可在登陆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

 

(三)以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方式招收博士生的条件是:

 

除满足(一)中第134条规定之外,硕博连读生还必须是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强的学校在读优秀学术型硕士生(具体条件由研究生院规定);直接攻博生必须获得本科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资格。

 

(四)现为定向就业(在职委培)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前应征得原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相关单位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学生自负其责。

 

三、报考类别

 

(一)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全脱产学习。已就业的考生在录取时还需提供原就业单位离职证明材料。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择业,落实就业去向。

 

(二)定向就业(在职委培)

 

定向就业(在职委培)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进入学校,毕业后回定向(在职委培)单位就业。

 

其中学校接收的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博士研究生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类别考生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应与最终录取类别一致。录取类别一旦选定将不能修改,由此造成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考流程

 

学校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实行一次招生。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院(专业)报名手续以相应实施细则为准。

 

(一)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网上报名时间请关注当年招生信息网。

 

(二)送交报名材料及缴交报名费: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将报名材料寄(送)至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查,报名材料现场提交受理时间请关注当年招生办公室通知。外地考生可以通过邮寄报名材料方式报考,报名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结束后一周内(以寄送邮戳为准)。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缴交报名费。请所有考生务必于学校通知时间内登录华南理工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202.38.194.47/)进行网上缴费,每位考生只需缴交一次报名费。

 

考生应送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如是报考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博士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内,注明同意定向就业(在职委培)的意见;非定向就业(全日制)考生不需要填写意见;

 

2、填写完整的《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格从网报系统下载);

 

3、两份专家推荐信(模版从网报系统下载);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此项材料,从本人档案材料中复印且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同等学力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证明(须由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聘书(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以及论文(科技奖励、重大课题)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8、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

 

9、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

 

10、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1、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实。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2、学校对定向就业(在职委培)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人数原则限制在10%以内(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等国家专项、工程博士考生,下同),凡有在职委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读的博士生导师将不能再招收此类学生。学院可对定向就业(在职委培)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另行提出学科背景、科研能力、在校学习时间等具体要求。

 

3、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纳报名费者,可在考试前在网上打印自己的准考证(具体时间请留意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考生凭准考证与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复试。

 

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交的报名费不予退款。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时间以学校招生办公室通知为准。

 

初试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

 1101英语 ② 2204金属学③ 3335材料的微观研究方法或3341材料的力学与物理性能

 

考生可在4月上旬自行在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页上查询本人初试成绩(学校不另寄书面成绩通知),并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自行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二)复试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的程度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以及专业英语的水平。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复试通知书为准。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不另寄发书面复试成绩通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须携带研究生证,境外学历考生须携带学历认证证明原件)至报考学院查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持同等学力所有材料的原件至招生工作办公室查验。

 

考生在复试时需在学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取。

 

六、招生计划与录取

 

学校当年公布的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人数,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微调。学校规定当年每位导师招收博士生人数一般为1名(部分导师可能无招生名额)。

 

学校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复试为主)、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优先录取以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形式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各学院在复试后进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计划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考生可于当年5月下旬从网上查询是否被录取。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能被录取。

 

博士生入学考试成绩仅对当年招生有效。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当年入学,未被录取的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招生单位。

 

七、学费与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入学均须缴纳学费。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0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等专项计划以协议为准)。

 

同时学校也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学费收入、导师科研经费、社会捐助等资金,加大博士研究生奖助力度,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活待遇水平。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标准为每年16000/人;设立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标准合计约每年33000/人,覆盖面达100%。具体可留意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同时为了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学校设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覆盖面达20%,最高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万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多种企业捐赠奖助学金,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教、助研、助管”岗位获得更多资助。

 

八、学制与学习期限

 

学校普通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直接攻博生学制为五年,硕博连读生学制为三年或四年,创新班直博生学制为四年,工程博士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九、其他

 

(一)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者,必须向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交报名表、专家推荐信(两份)和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亦必须参加复试并缴交报名考试费。其他要求、程序以研究生院规定为准。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主页(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亦为办公平台,学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此主页发布。

 

(三) 本指南仅供参考,指南内容与学校或学院信息有出入处,一律以学校/学院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