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先进储能材料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开展实验和科学研究的场所。为了维护实验室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及设备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所有参与实验的研究生和本科生严格遵守执行。

1、实验室由负责老师担任安全员,并指定研究生协助落实本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2、初次参加实验的学生要先经过安全培训和设备操作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独立开展各类实验。

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使用完毕后要做好记录。

4、实验前要了解实验的潜在危险,提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实验中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实验步骤;实验结束后及时处理废弃药品,消除安全隐患。

5、在实验室做实验必须穿工作服,不能穿拖鞋。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装备。

6、危险药品要专人、专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各种危险药品要根据其性能、特点分门别类贮存,并定期进行检查,以防意外事故发生。盛药品的临时容器上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日期、使用者姓名。

7、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实验药品不得随意丢弃,废弃药品和废液需进行分类存放,由学校统一回收。

8、高压气体使用需定期进行检漏、查压,确保各阀门合格。高压氢操作需二人进行,周围环境严禁明火。

9、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释放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并放置台签加以备注。

10、长时间使用高温热处理炉需定期查看,高温尾气排放要合格;使用高温热处理炉和烘箱,取样需佩戴高温手套。

11、禁止私自增加大功率设备和随意增加插线板,注意防范电器过载和短路引发电器火灾。

12、过夜实验必须登记备案,必须两人以上在场,长时间进行的实验必须定期关注。

13、晚上离开实验室,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

14、出入实验室随手关门,实验室严禁闲杂人员入内。未经允许,不得邀请陌生人进入实验室。


广东省先进储能材料重点实验室

2017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