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展翅计划”港澳台大学生实习专项行动的通知

校团委 2026-05-15 11

各二级院(系、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吸引更多港澳台青年来粤学习、就业和生活,引领港澳台青年感知大湾区发展机遇,厚植家国情怀,按照团省委、省青联、省学联等相关单位的工作部署,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展翅计划”港澳台大学生实习专项行动(以下简称“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主要集中在暑假开展(2026年6月至8月),实习时长原则上为4至8周。

 二、服务对象

1. 港澳台籍在读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

2. 国内在读侨生和有意愿回国实习的海外留学生。

 三、活动形式

依托“粤实习”系统(即“展翅计划”港澳台生实习专项系统),招募港澳台大学生到广东实习,同步组织开展各类青年交流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工作安排

2026年暑期实习安排将依托“粤实习”系统完成学生报名、信息审核、岗位开发、配岗确认、上岗登记、承诺签署、证明下载等工作。

1. 报名审核(5月25日前)

各学院要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侨学生通过“粤实习”小程序(微信搜索“粤实习”)报名。要引导学生合理选择实习城市,在粤学生尽量选择学校所在城市实习,非在粤学生尽量选择能自行解决住宿的城市实习。提醒学生确认配岗后不得无故退出。

2. 自主选岗与组织配岗(6月15日前)

今年自主选岗与组织配岗同步进行。学生可通过系统自主选择岗位,也可由供岗单位进行配岗。建议优先采用自主选岗方式,提高匹配效率。

3. 选岗申请与配岗确认(6月30日前)

学生收到录用意向后,须在7日内完成岗位确认。如拒绝或未按时确认,所报岗位将进入“剩余岗位库”。学生可从库中另选不超过3个岗位。

4. 上岗实习(8月底前)

配岗成功后,学生须通过系统签署实习承诺书,按时上岗。各学院要做好学生上岗登记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日报制度,掌握学生实习动态。

5. 实践交流与总结评估(9月底前)

鼓励各学院结合“百千万工程”“港澳青年看祖国”等活动组织社会实践。实习结束后,学生可根据需要下载实习证明,学院做好总结评估和优秀学生推荐工作。

 五、保障配套

保险与补贴:实习期间保险补贴原则上由接收方负责。

住宿:广东高校就读的实习生原则上在所在城市实习并入住本校宿舍。

安全管理:各学院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考勤、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

 

联系人:颜小杏 朱同发

联系电话:87110458

 

校团委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