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26年度广东省青年五四奖章及“两红两优”的通知
各二级团委:
根据团省委有关工作要求,2026年度广东省青年五四奖章及“两红两优”评选表彰工作于即日起开展。现就做好校内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广东省青年五四奖章
(1)个人奖项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风端正,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5月31日—2012年5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6年5月31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4.户籍在广东省或在广东省学习、工作一年以上。
5.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者其他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
(2)集体奖项
1.集体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集体成员中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数占总人数60%以上。
3.集体成员的主体为在广东省工作或生活的青年。
4.申报集体应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或在投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二)广东省“两红两优”
1.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和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1年,近5年获得过市级、县级相关荣誉(不含参评当年)。
2.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 未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团龄2年以上,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2年以上为“优秀”等次;近5年获得过市级、县级相关荣誉(不含参评当年);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3.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近5年获得过市级、县级相关荣誉(不含参评当年)。
其中,近5年获得过市、县级相关荣誉主要包括:市、县级团委,省、市有关单位团工委,高等学校、央企总部团委及以上团组织授予的荣誉;或市、县级其他部门,高等学校,央企二级公司,省属企业总部及以上授予的其他政治类荣誉。
具体申报要求及计算日期请按照附件要求填写。
二、工作要求
各二级团委必须集体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对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推荐过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失职失察、徇私舞弊等导致“带病表彰”的,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党委。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5月16日(星期六)17:00前按照附件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工作邮箱。
联系人:张馨元 曾琳
联系电话:87113630
工作邮箱:j2tw@scut.edu.cn
校团委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