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共青团·伙伴计划”的通知

校团委 2026-01-15 10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新兴领域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伙伴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团省委《2026年广东共青团“伙伴计划”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校团委决定组织参加“共青团·伙伴计划”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寒暑假等重点时段,主要面向学校后勤职工、周边社区或学生生源地相关中小学的新就业群体子女开展专项帮扶。服务主要覆盖网络配送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从业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提供包括爱心托管、心理健康支持、社区关爱与爱心捐助等在内的多方位服务。工作中坚持政治引领与需求导向相结合,兼顾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着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全力打造服务新就业群体未成年子女的品牌项目。

2026年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寒假期间,各院(系、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聚焦团省委确定的首批试点地市,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肇庆、中山、江门、云浮等重点服务站点,有序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暑假阶段,在巩固寒假阶段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服务内容、拓展实施范围,稳步推进其他地市工作的开展,推动整体工作持续深入、取得实效。

二、项目内容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将“共青团·伙伴计划”爱心托管项目、社区示范项目、希望工程伙伴项目贯通起来、一体实施,切实增强服务质效。

(一)爱心托管。重点面向新就业群体的6-12周岁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双职工家庭子女优先)开展思想引领、文化传承、科学素养、健康体育、美育提升、劳动技能、安全自护、学业助力、阅读辅导、朋辈社交、心理纾解、成长陪伴等托管服务,不得组织学科培训。全年服务不少于20天,重点覆盖寒假(一般不少于7天)和暑假(一般不少于14天)。

(二)心理健康服务。依托12355线上平台与线下阵地,重点围绕心理咨询、权益维护、法律援助等内容,通过团体辅导、心理沙龙、情绪管理工作坊等形式,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与安全自护教育,组织防欺凌、防溺水、网络安全、应急避险等主题教育活动。

(三)社区关爱。依托青年社会组织,以青少年思想引领公开课导入,开展读书分享会、成长训练营、情感交流会、自护小课堂、户外体育锻炼、户外研学实践、趣味运动会等服务,提升身心素质;以志愿者结对方式开展情感联络、成长辅导、家访沟通和素质拓展等服务,提供成长陪伴;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以及高校、企业参访活动,促进社会融入。

(四)爱心捐助。重点面向困难新就业群体未成年子女,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开展图书、益智玩具、文体用品、生活用品、学习设备等物资捐赠,提供助学金、学习条件改善等物质支持和帮扶。

三、组织实施

(一)爱心托管项目(限2026年寒假,暑假安排另行通知)

1.阵地建设。各院(系、书院)结合学生生源地分布情况,主动对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肇庆、中山、江门、云浮等试点地市的指定服务站点。充分利用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年之家、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加强与工业园区、商务楼宇、大型企业内的职工活动空间等共享阵地资源。按照方便群众接送的原则确定办班地点和规模,原则上每个爱心托管班规模控制在10-30人。

2.校地结对。建立校地结对协作机制,明确双方职责分工。试点地市负责省级重点服务站点建设、通用基础课程开发(一般不少于2天)、学员招募、项目管理、风险防范等工作;实践队伍负责协助开展托管班特色课程开发(一般不少于5天)、支教志愿者选派等工作。双方可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校地通”“i志愿”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开展服务预约、资源对接、志愿服务记录等工作。原则上实施全天制托管服务(含上午、下午全时段,以及午餐午休安排),每个点位服务周期不少于7天(14个半天),每半天安排2节课程,共28个课程,具体课程安排由试点地市和结对实践队伍共同确定。

3.人员招募。各院(系、书院)结合学生生源地情况,组建专项实践团队,动员返乡学生利用寒假时间积极参与实践活动。推动青年志愿者关爱行动“七彩假期”、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关爱帮扶脱贫儿童“护苗行动”、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返家乡”“青年实干家计划”等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团队,与爱心托管项目深度融合。志愿服务团队提前与服务单位协商,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服务人数及具体地点等相关服务信息。

4.课程供给。按照“上级统筹一批,高校带来一批,本地开发一批”的模式,协助地市做实托管课程等服务供给。重点打造思想引领类(红色教育、国情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学业助力类(作业辅导、阅读陪伴、学习方法指导等),安全自护类(12355自护教育,联动公安、禁毒、消防等开展),心理健康类(情绪管理、压力调适、团队协作等),素质拓展类(科技体验、美育提升、劳动实践、户外运动等)等5个模块课程,鼓励以互动课堂、小组任务、实践体验、主题沙龙等形式开展。

5.日常管理。爱心托管班应配备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且每10名学生至少需有1名志愿者协助管理。鼓励各院(系、书院)之间联合组建实践队伍。各院(系、书院)应加强对实践团队的专业指导,选派专业教师、团干部、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及班主任等担任指导教师,随队开展实践指导。

(二)其他项目

其他服务项目结合团中央及团省委有关部署要求,分别依托并深度融合12355青少年服务台、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社区青少年示范项目、新时代希望工程现有平台与资源网络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各院(系、书院)应配合地市落实校地结对机制,组织各实践队伍开发设计爱心托管班特色课程,将参与“共青团·伙伴计划”纳入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认定体系,动员组织相关专业大学生团队和志愿者,精准对接地方需求,提供课程支持和专业服务。

各院(系、书院)应始终把学生寒假社会实践的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全面加强安全教育引导,统一为参与活动的在校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强化对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引导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增强安全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特别关注意识形态、人身财产、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确保实践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五、其他安排

“共青团·伙伴计划”作为我校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重点专项,现号召各院(系、书院)积极动员、组建本学院实践队伍,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组建跨院(系、书院)团队,广泛组织学生参与。请各二级团委将本单位围绕“共青团·伙伴计划”开展的相关工作,统一纳入寒假社会实践选题第7项“参与‘伙伴计划’,关爱新就业群体子女”专项进行统筹实施,并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

1.初步摸底与反馈:请于2026年1月23日前,简要报送本院(系、书院)队伍组建情况及初步计划安排;

2.材料正式报送:请于3月16日前,按照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整体要求,完整填报相关表格并提交总结材料。具体工作安排与详细要求详见《华南工团〔2026〕1号 关于开展2026年华南理工大学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校团委主页工作通知)。

 

 

联系人:颜小杏 朱同发

电  话:87110458

邮  箱:yanxiaoxing@scut.edu.cn

 

附件 项目名称及标识.pdf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