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的通知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校团委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月10日。
二、开展对象
华南理工大学全体在校共青团员(含2024年新发展团员、保留团籍党员、附中团员等)。保留团籍且未担任团内职务的党员,可以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全体团干部(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团干部)要结合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团干部年度注册工作,按照要求更新现任团内职务、团干部属性和所在团支部等信息。
三、开展形式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应召开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功能型团支部无需开展本项工作。
四、开展内容
通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参考《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见附件),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作出综合评价。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触发《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为“优秀”。
五、开展流程
1.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2.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3.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二级团委(团总支)批准。
4.二级团委(团总支)同意后,支部委员会将评议结果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员登录系统确认教育评议结果、个人基本信息,团干确认团干信息,无误后点击“同意并进行年度注册”,完成年度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
六、注意事项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可结合工作实际,参考《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制定具体要求,明确各项对应分值。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二级团委(团总支)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二级团委(团总支)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并上报院系党委和校团委。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两制”工作是不断提升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强化团干部履职、团员过好团内组织生活的重要保障,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务必提高认识,按时组织开展好有关工作。
2.精心组织,稳步开展。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结合工作实际,就本项工作面向所辖团支部开展培训教育。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或遇到的困难要及时予以纠正或解决。
3.认真梳理,及时总结。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结合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工作开展中的问题,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校团委组织宣传科。
联 系 人:张馨元 曾琳
联系电话:87113630
邮 箱:j2tw@scut.edu.cn
校团委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