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规范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团支部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认真做好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设置原则
1.团支部设置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团员3人以上的单位应按建制单独设立团支部。团支部原则上应以自然班为单位成立,如依托多个自然班建立团支部,要确保单个团支部团员数量不能超过50人。
2.团支部委员会设置原则。有团员7人以上的团支部,应当设立团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1年。
3.支部委员设置原则。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有学生党员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由学生党员担任团支部书记,有条件的团支部书记应兼任班长;可以设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若干委员,普遍设置纪律委员,可以结合实际设置社会实践委员、志愿服务委员、心理健康委员。
二、团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程序
换届选举工作要在二级团委(团总支)的全程指导下组织开展,并于9月17日前完成,主要分5个步骤展开。
1.酝酿筹备换届工作。各支部要充分酝酿和准备换届工作,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团章,对团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和团员权利、义务的教育,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组织设置原则,结合实际,明确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职务及名额,在团员自主报名的基础上充分酝酿委员候选人名单。
2.召开团员大会开展选举工作。委员由全体团员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委员。团员大会一般由上届团支部书记主持,当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时方可进行选举。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人数较多的支部也可由团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
3.召开第一次支委会会议。选举大会结束后,由新当选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参照相关规定,研究支部委员分工。
4.报告选举结果。各支部及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团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报告》(附件2)报送至所在二级团委(团总支)批准。
5.二级团委(团总支)审批。二级团委(团总支)要会同相关年级辅导员对支部选举结果进行研究,并及时将审核结果正式告知团支部。
三、工作要求
1.团支部建设是加强我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要由所属学院(系)团委书记总负责,可安排一名团委副书记专项负责本单位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团章规定的换届选举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二级团委(团总支)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支部委员职责分工,定期对团支书、副书记和其他委员分类开展培训。
2.选举结束后,各团支部要及时报送选举结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按时顺利完成。请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对各支部选举结果审批后,及时推动“智慧团建”系统中相关信息的更新工作,并于9月27日前填写《××学院(系)辖内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情况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校团委邮箱。
附件3:xx学院(系)辖内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情况表.docx
联系人:曾琳 张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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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