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举办2023年度团委书记述职报告会的通知

校团委 2024-03-29 928

各二级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校团委决定于410日(周三)下午14:30在五山校区33号楼301智慧课室(330301举行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度团委书记述职报告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对象

各院系团委负责人

二、述职内容

述职内容要按照《办法》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2023年度本级团组织在提升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服务大局贡献度等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2024年工作计划进行述职。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落实情况。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青年大学习灯塔工程青马工程团干讲党团课等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育人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2.推进年度团的基层建设重点项目情况。包括年度团员发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基础性团务工作开展情况;团干部选优配强和教育管理情况;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和阵地建设等情况。

3.联系服务青少年及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情况。结合二级团委实际,围绕本单位青年学生学习生活、创新创业、校园文化等成长成才需求,团组织工作能效发挥的情况。

4.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提升大局贡献度开展情况。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等,发动团员青年在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发挥青春力量等情况。

5.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情况。包括贯彻党管青年原则、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党建带团建落实情况;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工作等。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团委负责人结合本院系团委工作开展情况,撰写一份2000字左右的述职报告,其中2024年度工作计划不少于500字。现场答辩陈述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本次答辩评委由校团委领导班子、相关机关部处负责人组成,有关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2.请各院系团委负责人于4月9日(周二)中午12点前发送述职报告和答辩PPTj2tw@scut.edu.cn,并于410日(周三)下午14:15前到达会场做好准备。本次述职报告会要求院系团委负责人全程参加,如需请假,请将院系党委副书记签字同意并加盖院系党委公章的请假条提交至校团委组织宣传科备案。

3.各院系团委负责人述职评议结果将作为本单位申报2023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曾琳、张馨元

电话:87113630

 

附件: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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