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共青团先进个人和集体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根据团省委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共青团先进个人和集体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项目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推选要求及名额
具体推选要求及表格详见附件。请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认真挖掘、发现优秀典型,各类别限额推荐1名(个)。
请各二级团委(团总支)以“2023年度广东省两红两优+二级团委名称”邮件命名,于2月18日前发至校团委邮箱j2tw@scut.edu.cn。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开展推选工作。在挖掘先进典型过程中首要把好政治关、身份关、廉洁关,充分听取团支部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对拟推荐个人(集体)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所在学院党组织、纪检机关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其中,未开展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的集体和个人一律不得推荐。
附件:全省 2024 年“两红两优”申报评选工作指引.pdf
联系人:张馨元 曾琳
联系电话:87113630
校团委
202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