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创业奖的通知

校团委 2023-12-26 1039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致词精神,紧密结合新时代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实际,通过选树青年创业典型,引领广大青年坚定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中国青年创业奖20个,另设科技创新特别奖、乡村振兴特别奖、促进就业特别奖各5个。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但是创业的代表性、标志性成就必须在35周岁以下取得,年龄认定以20231231日为界;

2. 爱党爱国,品德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主导创办了至少一家企业或社团并担任主要负责人;

4. 所创办的法人单位存续三年以上,经营管理正常,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5.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重大负面舆情等;

6. 获得过中国青年创业奖表彰的,不再参评。

(二)优先条件

1. 在科技创新方面成果显著,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成长性;

2. 参与乡村振兴发展,扎根经济欠发达地区创业、带动当地群众增产增收致富;

3. 帮助和支持青年就业,吸纳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

4.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投身社会公益事业;

5. 创业经历具有较强示范效应,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相关荣誉。

三、推荐程序

(一)征选报名

各学院(系)团委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通知要求,按照程序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每个学院(系)至多可推荐1人(含校友)参选“中国青年创业奖”,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可不推荐。

(二)资格审核及选拔

校团委汇同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对意向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及考察,初步选拔至多1人确定为学校拟推荐意向人选。

(三)公示及上报

拟推荐人选按要求在校团委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相关材料上报上级团组织。

四、材料报送

(一)报名材料

1. 申报表。报名者需填写《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创业奖”申报表》(附件),提交1Word格式文件。

2. 候选人事迹材料。重点突出创业精神的展现、在关键领域取得的突破和对行业、社会、国家作出的贡献等方面情况(3000字以内,Word格式)。

3. 照片。一张2寸免冠证件照(白底),两张工作照(配文字说明),工作照以文字说明命名。

4. 视频。能够反映创业事迹和创业精神的视频,建议以第一人称宣讲形式录制(时长3分钟以内,MP4格式)。

5. 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PDF格式)。

(二)报送方式

由学院(系)团委书记公务邮箱提交报名材料,于20241月7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zhutongfa@scut.edu.cn,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姓名+院系+中国青年创业奖”。

联系人:朱同发

电话:87110458

附件: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创业奖”申报表.docx

 

校团委

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