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科技创新交流营暨机器人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要在科技创新等领域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科技创新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组织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领域科创实践,共青团中央、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举办2023年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科技创新交流营暨机器人大赛。
一、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工业和信息化部。
2. 承办单位:共青团山东省委、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中心。
3. 协办单位: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青年网。
二、参赛范围
全国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三、时间安排
2023年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科技创新交流营暨机器人大赛分为作品报送、材料初评和现场终评三个阶段。
1. 作品报送(即日起—2023年10月13日)
参赛者填写《2023年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科技创新交流营暨机器人大赛作品申报书》(附件1),同时提交机器人作品的基本信息、实物图片及视频资料,详细说明技术创新点(尤其是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点)、应用价值和前景、成果转化可行性、相关证明材料等,于9月28日17:00前发送至zhutongfa@scut.edu.cn。申报书及作品信息以高校名义报送,原则上每所高校报名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3件,经省级团委汇总后,按照作品推荐顺序进行排序,将申报书盖章扫描件及作品信息电子版通过U盘或者移动硬盘于10月13日前寄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2. 材料初评(2023年10月14日—2023年10月25日)
由评审委员会委员审阅参赛机器人作品提报材料,根据评审标准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打分,确定200件左右作品入围终评,入围终评作品均参与机器人科技创新交流营活动。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3. 现场终评(2023年11月中下旬)
终评在山东省日照市举办,入围终评作品要进行现场布展并制作海报(规格另行要求)。终评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由评审委员会委员现场考察机器人作品并对作者进行提问,通过打分、合议方式确定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拟获奖作品。
四、参赛规则
参赛作品必须是学生原创作品,可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完成,申报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作品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作品,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参赛作品必须于申报前将作品项目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学校官方网站(含公众号等)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将公示截图随作品一同报送。多个学校学生合作申报的项目,须注明学生、学校信息并在学生所在学校均进行公示。每件作品参赛学生不超过8人,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
参赛机器人作品应当具有实际价值和应用前景,对提升我国相关产业竞争力、助力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五、奖项设置
参赛作品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经材料初评产生三等奖300个左右。入围终评环节200个左右,其中,特等奖作品约占20%,一等奖作品约占30%,二等奖作品约占50%。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对特等奖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予以表扬激励。
六、交流营活动
大学生机器人科技创新交流营系列特色活动包括交流分享、 作品展示、合作洽谈等活动,提升各高校共青团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水平,激发更广大青少年投身机器人科技创新的兴趣热情,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高,不断扩大活动育人成效、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相关活动安排另行发布。
附件:2023年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科技创新交流营暨机器人大赛作品申报书.docx
校团委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