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选拔工作的通知

校团委 2023-04-18 1924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果,根据《共青团指导学生联合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实行全国学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学联主席团部分成员驻会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等相关要求,省学联现面向全省公开选拔2023—2024年度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参选人员须为我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曾任或现任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校级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截至2023630日,参选人员在校级团学组织内任职时间原则上要求满1年及以上。

任职时间超过6个月未满1年,但符合其余条件的优秀学生骨干,以及特别优秀的二级院系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经校级团委出具情况说明后可参选。省学联秘书处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选拔条件

(一)参选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群众基础好,得到同学的支持和信任。

(三)学有余力、学业优秀,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其中本专科阶段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

(四)综合素质高、学习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强实践动手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团纪或校纪处分。

(六)未完成2021—2022学年高校学生会组织改革评估备案工作及2022年度出现与本级以及下级学生会(研究生会)或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有关舆情事件的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不得参与评选。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425日前)

各级团委积极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参与选拔,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也可自我推荐。各类参选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信息由所在院系团委和学校团委核实并统一报送。

(二)资格审核(4月底)

省学联秘书处将对参选人员的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等进行审核,通过审核者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5月上旬)

笔试将采取闭卷形式,由省学联秘书处统一命题,主要考察参选人员综合素质以及与学联工作岗位相关的知识和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根据笔试结果择优筛选进入面试。

(四)面试(5月上旬)

面试将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主题演讲、结构化面试等形式,主要测评参选人员在政治素养、思想道德、领导能力、工作常识、综合素质、个性特征等各方面的适配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筛选进入试用考核。

(五)试用考核(5月中旬—6月中旬)

1.跟班学习。择优确定若干名候选人到省学联秘书处进行一定时长的跟班学习,参与省学联日常事务工作。省学联秘书处候选人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2.集中考评。由省学联秘书处在跟班学习期间组织集中考评。考评组成员包括团省委有关负责同志、省学联主席团成员团体单位、高校师生及媒体代表等。考评将采用主题演讲和现场提问方式。省学联秘书处将根据候选人跟班学习期间综合表现和集中考评结果研究拟定候任人选。

(六)体检(6月下旬)

体检将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事项安排将另行通知。

(七)考察(6月下旬)

省学联秘书处将前往各候任人选所在学校进行任前考察,重点考察候任人选的政治素养、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及群众基础。参加考察人员包括学校党政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工作人员、所在院系有关领导及师生代表等。

(八)审批任命(6月底)

省学联秘书处将根据候任人选各环节表现,认真研究拟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2023—2024年度执行主席名单,报请团省委书记会审议通过后发文任命。

四、驻会时间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2023—2024年度执行主席要求在省学联秘书处驻会,时间为202371日至2024630日,工作时长为1年。

五、管理办法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将按照《关于实行全国学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学联主席团部分成员驻会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进行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一)驻会期间须全时全程参加省学联秘书处日常工作,不再承担所在学校团学组织的工作任务;

(二)可以向学校申请免听或免修课程,不延迟毕业;

(三)驻会期间由团省委进行管理,综合表现由团省委作出鉴定并载入本人档案;

(四)若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在20237月内将党组织关系转至团省委直属机关党委;

(五)驻会期间按照国家规定的毕业参加工作初期工资或见习期工资标准发放补贴,参加工作时间可从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向前推移一年(即驻会期间计算1年工龄)。

六、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推荐优秀学生参加选拔,并认真核实参选人员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

(二)各参选同学须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材料加盖院系团委公章后于423日(星期日)上午12:00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word 文件)提交至校团委邮箱j2tw@scut.edu.cn。材料要求齐全、严谨、清晰,且电子版与纸质版须严格一致。

 

 

附件:广东省学生联合会2023—2024年度执行主席报名表.doc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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