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领头雁”广东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近期,团中央启动实施2022年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并列入团中央2022年工作要点。根据工作部署,结合广东实际,团省委开展实施“领头雁”广东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类型
(一)广东“领头雁”示范项目
1. 帮扶目标:组织遴选一批已落地、相对成熟、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涉农初创型小微项目并评定为广东“领头雁”示范项目,每个项目直接资助2万元。
2. 帮扶内容:
(1)直接资助资金。面向在乡村振兴、带动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模式做法具有特色的初创型小微项目。经遴选确定项目,为每个项目提供直接资助2万元。
(2)建立实习实践基地。为项目颁发“广东‘领头雁’示范项目”牌匾,项目所在地作为返乡下乡创业大学生实习见习实践基地。
(3)纳入青创组织。吸纳项目负责人加入青企协、青商会、青农会、青创联等团属青年组织,通过组织化凝聚、系统性服务,助力创业青年相互促进、共同成长。
(二)“领头雁”广东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项目
1. 帮扶目标:选拔培育具有一定操作性、发展前景和资金需求的大学生返乡创业项目,评定为“领头雁”广东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项目,并对每个项目进行资金扶持(2万元/个)和综合培育。通过培养一批青年返乡下乡创业项目,引领更多青年大学生投身乡村基层创业就业,助力乡村人才振兴。
2. 帮扶内容:
(1)资金扶持。面向具备一定操作性和发展前景,有较强资金需求的大学毕业生返乡下乡初创型小微项目(优先支持受疫情或灾害影响较大的项目),为每个项目提供资金扶持2万元,扶持资金用于项目落地、贷款贴息等,通过书面承诺,倡导帮扶对象以自愿为原则、三年内项目成功盈利后向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等额捐赠2万元,专项用于服务青年创业就业。
(2)纳入青创组织。吸纳项目负责人加入县域团属青年创业组织,通过组织化凝聚、系统性服务,助力创业青年相互促进、共同成长。
(3)提供课程培育。纳入“领头雁”省级示范班培养计划,通过培训课程和创业实践体验,坚定青年大学生返乡创业意志,提高创业成功率。
(4)结对导师帮扶。协调青企、青商、青农等经济类社会组织的会员参与项目培育,为每个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提供“一对一”结对辅导、项目问诊、长期跟踪等服务。
(5)开展交流实践。根据项目情况,依托各级共青团新媒体矩阵为创业项目提供展示平台,组织参与“创青春”“交流营”等青年创业服务重点交流活动。
(6)跟进金融服务。根据项目不同成长阶段资金需求,联合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以“中国青创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依托,跟进提供小额贷款、担保贷款、投融资等对接服务。
以上两个类型,如同一项目同时申请了两项帮扶,最多可接受一项资助,资助资格由组织单位审核分配到符合的帮扶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1. 广东省内返乡下乡创业且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担任项目的负责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主要合伙人(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返乡下乡创业包含在“县城”进行的涉农创业和在乡村(包括乡镇和村庄)进行的涉农及非涉农创业。
2. 原则上接受资助项目需经过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均可),且符合初创型小微项目标准。初创型小微项目标准,参照2011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2017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项目申报要求,落实落细发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申报。
申报者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附件2)、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4月30日前打包发送至zhutongfa@scut.edu.cn
附件3:2022年“领头雁”广东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校团委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