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及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先进个人和集体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决定于3月至4月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及学校共青团先进个人和集体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报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工作
1. 申报项目: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标兵、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标兵。
2. 申报名额及要求:请各二级团委(团总支)按照评选条件,认真挖掘、发现优秀典型,根据广东省各类奖项的申报条件推荐个人(集体)参加评选,各单位各类别限额推荐1名(个)。学校团委将择优拟定推荐名单报学校党委审定,经审定后上报团省委。
3. 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工作指引及相关表格详见附件2。请各二级团委(团总支)严格参照文件要求进行整理,并以“2022年广东省两红两优+学院名称”邮件命名,于3月14日(周一)前发至校团委邮箱j2tw@scut.edu.cn。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推选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先进个人和集体工作
1. 申报项目:华南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以及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
2. 申报名额:
(1)五四红旗团委: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均可申报。
(2)五四红旗团支部:支部总数在8个以下(不含8个)的单位可申报1个支部,支部总数在8-16个(不含16个)的单位可申报2个支部,支部总数在16-24个(不含24个)的单位可申报3个支部,支部总数在24-32个(不含32个)的单位可申报4个支部,支部总数在32-40个(不含40个)的单位可申报5个支部,支部总数在40个(含40个)以上的单位可报6个(以各二级团委为单位,数量以智慧团建系统统计为准)。
(3)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名额不超过当年参加评优团员总数的5%(以各二级团委为单位,数量以智慧团建系统统计为准)。
(4)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名额不超过支委以上团干部总数的10%(以各二级团委为单位,数量以智慧团建系统统计为准)。
(5)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可推荐“十佳团支部书记”候选人1名,“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候选人2名(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各推荐1名)。
3. 参评资格:
(1)五四红旗团委: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率达100%;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指“智慧团建”系统应评已评率、团员年度注册率,下同)不低于98%;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率达100%;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72小时内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
(2)五四红旗团支部:团组织如期换届,组织设置规范;“两制”完成率达100%;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率达100%;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2%;2021年“对标定级”等次为“五星级”。
(3)优秀共青团员(含十大党团员标兵候选人):2021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在“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年度评议和团籍注册,不存在未交团费记录。
(4)优秀共青团干部(含十佳团支部书记):2021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在“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已入驻广东共青团企业微信号并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年度评议和团籍注册;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
4. 工作流程
(1)总结自评。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工作,让全体共青团员了解评选工作,积极参与评选。各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支部评审小组,负责本支部评审工作。评审小组成员一般应包括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等支部委员以及普通团员若干名。
(2)院级评审推选。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在各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审推荐,并对所有推选的先进集体及个人,通过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报送推选结果。以各二级团委(团总支)为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要求报送及时、材料齐全、整理有序。
(4)校级评审。学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有申报集体、个人进行资格评审或函审,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考虑组织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十佳团支部书记及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候选集体或个人进行现场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公示。经校团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定名单报学校党委审定,经审定后通过华工青年网站对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名单进行公示。
5. 申报材料要求:请各二级团委(团总支)严格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推选候选个人或集体,并将各类奖项申报表、2021年度团内评优汇总表以及相关事迹材料有序整理(详见附件2),以“学校两红两优+XX团委(团总支)”邮件命名,于3月14日(周一)前发至校团委邮箱j2tw@scut.edu.cn。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工作要求
1. 严肃认真,优中选优。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开展推选工作。在挖掘先进典型过程中首要把好政治关、身份关、廉洁关,充分听取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
2. 群众参与,公平公开。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严格把关,对拟推荐个人(集体)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所在学院党组织、纪检机关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其中,未开展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的集体和个人一律不得推荐。
3. 总结工作,录入系统。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指导拟推荐个人和集体认真填写申报表。完成推报工作时,须依照《关于依托“智慧团建”常态化开展奖惩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于奖励文件颁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表彰信息在“智慧团建”系统的录入。
附件:
附件1:推报2021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相关材料.rar
附件2:推选2021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先进个人和集体相关材料.rar
联系人:张馨元 曾琳
联系电话:020-87113630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