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广大专家学者以优良学风打造更多学术精品,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现启动华南理工大学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范围
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2.哲学·宗教学;3.语言学;4.文学;5.艺术学;6.历史学·考古学;7.经济学·统计学;8.政治学;9.法学;10.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与文化学;11.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2.教育学·体育学·心理学;13.管理学;14.国际问题研究·区域国别学;15.交叉学科。
二、奖励设置
本次共评选不超过15部优秀著作。
三、申报要求
著作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选题新颖,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体现主体性、原创性和前沿性,符合学术规范,注重思想性、学术性和可读性相统一。
请各申报单位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遴选申报工作。
四、申报条件
1.申报著作正式出版时间在2021—2024年期间,著作类型包括专著、译著、工具书、科普读物等。教材、教辅、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等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2.申报著作第一作者单位为华南理工大学。
3.每人限报1部著作,每部著作限报1次(往届已经申报未获奖的作品,本次不再受理申报)。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著作不再受理申报。
4.多卷本研究著作应在全部出版完成后做整体申报,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时限要求。
5.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1本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6.申报的个人学术文集(含论文集)首次发表内容应不低于50%,多人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申报。
7.鼓励青年教学科研人员以优秀成果申报著作奖。
五、申报安排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活页、申报著作、申报证明材料、申报汇总表。
2.各学院须对申报成果进行申报资格和知识产权审查并在申报评审表初审意见处签字盖章,主要审查:
(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上述要求;
(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
(3)评审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要求;
(4)申报评审表中,成果简介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客观,表述是否规范。
3.各类材料的装订和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及活页各7份,A4纸双面打印,分别装订(活页不能出现著作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及其他个人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申报著作3份,译著还需提交原著1份。
(3)成果引用或被采纳情况、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获奖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7份,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4)申报汇总表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学院汇总,并于8月11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社科处,电子版发社科处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报著作奖”),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至祎 李鹏飞
联系电话:87114202 87110356
邮箱:scuta21@scut.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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