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激励广大留学生刻苦学习,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优秀留学生来广东高校学习,根据《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的相关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由广东省政府出资设立。
第三条华南理工大学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对象为在我校学习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在我校学习一年(含一年)以上的留学生。
第四条学校成立来粤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留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国际教育学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工作小组由国际教育学院留办和教务办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留学生奖学金的材料受理、资料审核、奖学金评选及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奖励标准和奖励人数
华南理工大学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按照学历层次不同,分为如下三类:
博士奖学金:30000元人民币/年;
硕士奖学金:20000元人民币/年;
本科奖学金:10000元人民币/年;
每年各类奖学金的具体奖励人数由广东省主管部门确定。
第六条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在华留学的的相关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申请人须为我校留学生,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3.申请人须为未获得其它奖学金的自费学历留学生;
4.申请人应当在我校学习学历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
5.申请人须成绩优异,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部分直接用英语授课的专业可不提供汉语水平证明),当年度必须课课程成绩均为良好以上,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6.无故未按时报到注册或旷课10节以上者无申请资格。
7.违反中国法律或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无申请资格。
第七条申请材料
1.《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表》(点击下载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奖学金申请表.doc)
2.护照复印件
3.成绩单
4.两封推荐信
5.行为表现及活动登记表(点击下载留学生参加活动、行为表现、学习成果记录表.xls)
第八条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
1.留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采取学生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申请者须按照通知要求向国际教育学院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或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资格;
3.国际教育学院相关部门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相关积分办法进行量化计分,分类进行排名;
4.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申请情况研究确定建议奖励学生名单,并该名单提交学校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复审。
5.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建议奖励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并讨论决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6.国际教育学院对最终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公示无异议后,将奖励名单报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奖学金的发放
奖学金在得到广东省教育厅批复并拨款后,发放至学生本人。
本办法由华南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积分办法
此类奖学金院外本科生、院外硕博生、院内对外汉语生、院内全英文授课生四类单独考评。
一、学习成绩表现考核标准(成绩单上显示成绩的平均值乘0.7系数)
二、参评者必须满足下列平均成绩要求:
1、院外生:本科生前一学年学习平均成绩达到60分(首年入学者,前一学期学习平均成绩达到60分);硕博生前一学年学习平均成绩达到70分(首年入学者,前一学期学习平均成绩达到70分);
2、院内生:前一学年学习平均成绩达到75分(首年入学者,前一学期学习平均成绩达到75分)。
三、学习成果表现考核标准(基本分6分,学术加分不设上限)
1、学习奖励:获得院级奖励每次加1分,校级奖励每次加3分;
2、学术水平及学习潜力:
本科生在期刊或论文集上发表论文按以下标准加分:(1)期刊类:核心期刊加3分/篇;统计源加2分/篇;其他刊物加1分/篇;(2)论文集类:国内学术研讨会或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加0.5分/篇;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论文加1分。
硕博生发表毕业要求以外的论文按以下标准加分:(1)期刊类:核心期刊加3分/篇;统计源加2分/篇;其他刊物加1分/篇;(2)论文集类:国内学术研讨会或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加0.5分/篇;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论文加1分。
在以上未提及的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参照上述标准,经学院讨论后给予适当加分。
四、品德操行表现考核标准(基本分6分,最高上限15分,扣分不设上限)
1、出勤表现:每旷课一节总分扣除0.5分
2、行为表现:无违纪记录加2分,协助国际教育学院工作的加1-3分(需要提供协助国际教育学院工作的证明材料并得到学院认可),最高上限为15分。
五、综合素质表现考核标准(基本分6分,最高上限15分)
1、文体活动:参加院级活动每次加0.5分,校级活动每次加1分,校级活动比赛获奖另加2分;省市级及以上活动比赛获得晋级资格或获奖另加3-5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得到学院认可)。
2、当年荣誉加分项:担任班长加1分,担任留学生会干部部长加2分,干事加1分,留学生联谊会主席加3分,积极分子称号加2分;
3、参加学术讲座,每次加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