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全院教职工信息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3-10-17浏览:327

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接人事处通知,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106号),我校现开展采集全校教职工信息的工作。请老师们配合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主要是填写附件中的表格,并于18日前发送至chenyun@scut.edu.cn。时间紧,任务重,请老师们配合。

填表注意事项:

一.身份证号:填写18位身份证号。

二.最高学位:请参考附件1《学位代码表》,填写具体名称,不能笼统地填“学士”、“硕士”或“博士”,而是“文学学士”、“文学硕士”或“文学博士”等具体名称。

三.获得最高学位的院校或机构名称:即填写最高学位的毕业学校名称。

四.请逐一填写每个层次学历学位的毕业学校和专业,专业名称请参考附件2《学科目录(统计版)》规范填写,如“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

五.现主要从事学科领域:请参考附件3《学科目录》规范填写,如“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

六.从教起始年月:填写开始从教的时间,日期格式采用六位数,如1968年2月则填写为“196802”。

七.取得海外学位情况: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可多选:
    海外学士学位
    海外硕士学位
    海外博士学位
    多选请用逗号隔开,没有则填“无”。

八.海外研修经历:在海外研修的累计时间,包含取得海外学位的时间。如:
    6个月以下
    6个月到1年(含6个月)
    1到3年(含1年)
    3年及以上
    没有则填“无”。

九.学缘结构:按照以下选项填写代码,可多选,多选请用逗号隔开
  1.本校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本校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3.本校取得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
  4.未在本校取得学历或学位

  如:在华工取得硕士学位的,则填写代码“2”。

十.为了方便及时的找到教师本人,人事处请老师们提供个人的联系方式(包括固话、手机、电子邮箱)。为防止出现突发状况能够及时地找到您,也请提供您的一名紧急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包括固话、手机、电子邮箱),紧急联系人可以是配偶、父母或子女,人事处将对此进行严格保密。谢谢配合!

十一.本人签名:按人事处要求,此次采集数据需要本人亲笔签名确认,请老师们务必于18日前先发送电子版,待学院统一收集后输出一览表再请老师们来院逐一核对签字。

 

    联系人:陈芸 chenyun@scut.edu.cn

 

 基础数据采集表.xlsx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代码.docx

附件2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统计用)2012.doc

附件3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docx

 

    特此通知。

                         外国语学院

                         201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