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近期理论学习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年09月26日

关于做好近期理论学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 党委宣传部 ]    发布时间 [ 2019-09-25 15:52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重要回信精神的通知》(教党〔201939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1919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理论学习工作,现就近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2.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重要回信精神的通知;

3.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4.《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二、学习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近期学习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起来,通过党委(党总支)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研讨交流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努力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行动,努力开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

2.各二级党组织要将上述内容的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议题,做好学习记录和存档工作,同时及时将学习情况报送党委宣传部。提交材料的形式主要为:新闻报道、会议记录、现场照片(配图片说明)。

联系人:王功敏,电话:87110200

  箱:j2xc@scut.edu.cn

 

附件: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docx (21.5 KB) 

2.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重要回信精神的通知.doc (156 KB) 

3.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docx (28.54 KB)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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