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及捐赠助学金评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可自行查看学生管理系统内认定结果)
二、指标分配及评选要求
除了中集助学金、吴士珍助学金由学校直接确认延续资助2025年已资助学生之外(名单另行通知),本次数学学院学生可申请的助学金类型包括:国家助学金、校友助学金、仲明助学金、黄乾亨助学金、黄仲宜 古周全爱心助学基金,具体评选要求、材料提交要求详见附件。
三、评选程序及材料提交
1.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附件1及各类表格的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各项助学金的申请表须双面打印。
注:
(1)所有纸质申请材料请用回形针固定,不要用订书针,并用铅笔在申请表右上角注明个人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结果: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申请材料中如涉及《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原件或复印件、盖章成绩单的,由学院统一准备,不再需要学生本人提交。
(2)申请材料的提交:
纸质版申请材料:各项助学金的纸质材料需以班级为单位,在10月11日前提交(五山校区交至学院4217办公室,大学城校区交至C7辅导员办公室)。
电子版申请材料:国家助学金、仲明助学金申请人需填写相应的汇总表,请各班进行汇总后,10月11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打包提交至sxxy_scut@163.com ,邮件命名:年级+班级+26学年助学金申请材料。
2.初审:学院根据分配指标和评选要求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推荐人。推荐人确定后,在院(系)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院(系)将所有推荐学生的名单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助学金管理与申请”模块报送。
3.复核:学校将院(系)推荐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
4.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助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资助单位审批确定。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助学金受助学生须为本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严格按照申请条件评选。
3.各项助学金不得拆分,不得挪作他用。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数学学院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