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各班:
根据学校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要求,学生应取得一定的人文素质教育学分及创新能力培养学分,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人文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务〔2017〕81号),其中人文素质教育选修学分(2学分)及创新能力培养学分(4学分)需同学们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为做好人文素质教育及创新能力培养活动学分认证工作,现将审核要求通知如下:
每位同学需交:
1.《人文素质教育活动、创新能力培养活动学分登记表》(附件二)打印版一式两份(注意排版,需排在一张A4上,填写模板可参见附件四),采用双面打印,注意表格中填写的所有条目都必须附有相关证明,相关证明材料须与登记表中的顺序一致。
2.把讲座票/活动票用固体胶水或双面胶(不准使用透明胶带)贴在一张A4纸上,并在纸上写好班级、姓名、学号,然后上交。
3.其他获奖或证明材料复印件(A4纸复印),如为主办单位统一出具的证明材料,注意在名单中圈出个人的名字。
4.将本人的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好后,装入透明文件袋内,内附便签写好本人班级、姓名。以上材料4月23日(周二)前交至班级负责人处。
各班负责人需交:
本项工作由班长协同学习委员负责,班长亦可指派其他班委或邀请其他同学协助,组建4-6人审核小组,并把负责人名单告知辅导员。各班负责人需先初步审查本班同学的登记表及相关证明,确认无误后填写《人文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学分汇总表》(附件三),名单按拼音排序,同时相关证明材料须与汇总名单及登记表中的顺序一致。所有材料整理好后请于4月30日(周二)16:00前交至四号楼4217。《XX班人文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学分汇总表》以班级为文件命名保存,如:《20信计班-人文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学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sxxy_scut@163.com。
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附件一:本科生人文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pdf
附件二:人文素质教育活动、创新能力培养活动学分登记表.doc
附件四:人文素质教育活动、创新能力培养活动学分登记表(填写范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