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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0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1492

各毕业生:

  现转发保卫处关于户口在校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工作通知,请相关同学留意时间截点和提交要求,按时提交。


2023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了高效、及时、顺利地完成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办理要求

(一)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

1.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单位在市外:《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就业协议书上的入户地址一致;

2.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单位在广州且本人在广州市有自购房:迁往地址必须与房产证地址一致;

3.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单位在广州且本人在广州市没有自购房:迁往地址必须与就业协议书上的入户地址一致。

(二)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户口按照政策迁回生源地,《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三)国内升学的毕业生:户口需迁往被录取高校,《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与高校集体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四)境外留学的毕业生:户口按照政策迁回生源地,《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五)延期毕业的学生:按真实情况填写延期毕业原因及期限,户口仍保留在学校。

请户口在校的毕业生对照以上说明,在6月1日(星期四)中午12点前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户口迁移登记表》发送至邮箱:sxxy_scut@163.com ,邮件主题:本科/硕士/博士-姓名-户口迁移登记表。学院将统一打印、盖章提交给保卫处。

三、工作单位变更及户口迁移证过期的办理流程

(一)市外改市内迁移: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及调整后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校区的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更改手续。

(二)市外迁移: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及调整后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户口迁出公安机关办理改迁。

(三)户口迁移证过期: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到户口迁出公安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目前已借出户口的应届毕业生须在5月31日之前归还(可委托校内人员办理),为了不影响户口迁移工作,从6月1日起,应届毕业生户口一律不再借出,如需借用户口办理各类签证、公证、婚育证明、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应聘和购房等请务必在5月31日前办好。

(二)在学校统一办理时间内,未提交《户口迁移登记表》的毕业生,本人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户口迁回原籍的凭毕业证和学位证)、身份证到户口所在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凡不办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离校系统手续不予通过。

请各学院(系)将通知要求认真传达到每位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做好相应的引导和解释工作,同时落实应届毕业生离校的相关工作责任制,专人全程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资料,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保证毕业生正常离校,保证学校安全与稳定。

五、各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一)五山校区:保卫部(处)电话:87111440,地址:1号楼师生服务中心2楼15、16号窗口。

(二)大学城校区:大学城管委会办公室保卫科电话:39380170,地址:B1-423室。

(三)国际校区:电话:81181884,地址:F1-a栋307室。

 

附件: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2023年版).docx

 


数学学院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