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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数学学院2023年春季学生工作述职评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0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1048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数学学院学生会组织建设,更好地了解各个班委的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数学学院2023年春季学生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对象

1. 各班班委、团支委;

2. 学院团委数学学院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同学

3. 七色花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同学。

述职内容和方式

评议对象从个人自身表现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情况、模范带头作用志愿服务纪律作风),工作开展情况(本职工作完成情况、配合集体已开展的工作、今后计划开展的工作)等方面撰写上学期至今的述职报告,并制作相应PPT采用线上汇报的方式进行

三、相关工作及时间安排

1. 提交个人述职报告:42321:00提交个人文字版述职报告,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发送至sxxy_scut@163.com,邮件标题为“班级简称+2023年春季工作汇报”;

2. 提交班委、团支委通讯录:42321:00发送至sxxy_scut@163.com,邮件标题为“班级简称+2023年春季通讯录”;

3. 线上述职:班级述职预423-25分批采用线上PPT汇报的方式进行,每个人汇报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4.学生组织相关时间安排由各组织另行通知,整体形式与本通知保持一致。

四、评议方式

1. 学院辅导员(含兼职辅导员)评分;

2. 班干互评;

根据述职对象述职报告的内容、述职表现(PPT制作、精神风貌),结合平时工作情况,对述职对象进行打分评议,并最终形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的总体评价。

评议原则

评议会成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高度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注重工作开展的成效和贡献。

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分结果可以用于学生干部评优作为下一轮院级学生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以及今后用人单位要求开具的任职证明。综合评价为合格的,对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将予以劝退或免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玉莹

联系邮箱:sxxy_scut@163.com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