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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华南理工大学第四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三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78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提升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支持和引导学生会组织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章程》《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实际,拟定于20234月召开华南理工大学第四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三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代表组成及规模

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会是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会一般由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及工作部门负责人、院(系)学生(研究生)代表等组成,委员经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有关学生代表选举要求,华南理工大学第四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为273名,第三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为192名,学生(研究生)代表任期一般为一年。

二、名额分配

1.本次代表大会以学院(系)为选举单位,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学生代表通过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民主选举产生。数学学院代表团中,第四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数11名,第三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数为3人代表团领队由二级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老师担任

2.为保证学生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应充分考虑学生代表的性别、民族、年级、专业,同时兼顾党员、团员及群众比例,其中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

3.代表团应包含二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代表、优秀学生骨干代表、优秀学生代表。各代表团需从正式代表中推荐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1名,并担任代表团团长

4.根据有关安排本次选拔面向数学学院全体学生,原则上各班(非毕业年级)至少一人报名作为学生代表候选人

 三、代表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树立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3.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技能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4.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5.履职能力较强。代表人选原则上为本校在册非应届毕业生,能够履行代表职责,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四、代表权利

1.通过符合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5.听取、审议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报告以及提交大会的其他报告。

    五、代表义务

1.认真履行代表义务,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开展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5.履行其他应尽的义务。

六、产生办法

1.民主选举。学院组织班级团支部酝酿讨论产生代表考察人选。学生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经学院党团组织审核批准后,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提交代表名单和选举情况报告;

2.资格审查。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汇总各选举单位上报的名单,由华南理工大学第四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三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小组审议代表资格并向大会报告审查情况。

七、报名方式

1. 在附件中下载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第四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三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报名登记表

2. 附上一张参选人的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3. 即日起由各班班长将资料打包,压缩包命名为“班级简称+学生代表报名材料”于310号晚上2100发送到邮箱sxxyoffice@163.com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第四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三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报名登记表.docx

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学生会研究生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