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认定为选修课学分实施细则》(教务[2020]32号,附件1),现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认定选修课学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从学校主页统一认证办公门户登录进入办事大厅,通过“创新创业成果认定选修课学分”业务模块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请查看附件2)
二、时间
1.学生申请:3月5日0:00——3月18日24:00
2.院(系)教务员、教学副院长审核:3月19日——3月26日
三、申请条件、认定课程类型及成果证明材料
1.学生主持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省级/校级百步梯攀登计划项目并结题通过者,可申请认定“创新研究训练”课程(2个学分)。
需提供项目结题证书,仅限项目负责人申请,百步梯攀登计划项目仅限学校资助项目负责人申请。
2.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或会议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者,可申请认定“创新研究实践Ⅰ”课程(2个学分)。
需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或者期刊封面、目录及发表在期刊上的论文首页的扫描件。录用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不能申请。
3.以主要参与人身份(排名前三)获得发明专利者,且第一专利权人为华南理工大学,可申请认定“创新研究实践Ⅱ”课程(2个学分)。
需提供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扫描件。
4.以核心成员身份(排名前三)参加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可申请认定“创新研究实践Ⅱ”课程(2个学分)。
需提供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5.以核心成员身份(排名前五)参加自主创业并在省级及以上“挑战杯”系列竞赛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获奖者,可申请认定“创业实践”课程(2个学分)。
需提供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四、审核流程
1.院(系)教务员审核
登录统一认证办公门户—办事大厅——我的待办,审核本单位 “创新创业成果认定选修课学分”申请。审核时,需比对学生上传的附件材料是否满足申请条件。可通过“创新创业成果认定选修课学分查询”导出本单位申请情况。
2.院(系)教学副院长审核
登录统一认证办公门户—办事大厅——我的待办,审核本单位“创新创业成果认定选修课学分”申请。
3.本科生院审核
对通过审批的申请名单,予以公示、发文、录入成绩。
五、相关说明
1.经公布的选修课程成绩统一为“优秀”,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
2.全日制本科生在读期间累计认定选修课学分不超过4个学分。《创新研究训练》、《创新研究实践Ⅰ》、《创新研究实践Ⅱ》及《创业实践》此四门课中每门课程仅能认定一次。
3.经学校批准通过认定为选修课学分的,该学生不再获得此项目、论文、专利或竞赛对应的第二课堂创新分。如发现认定为选修课学分、同时计算个人第二课堂创新分的情况,则取消该学生的相应选修课成绩及第二课堂创新分,同时给予警告。
4.线上申请时学生成果无须手动录入,申请表单从相关数据源自动匹配读取(审核通过的数据读取截止时间为3月17日24:00,逾期审核的不再更新读取),具体数据来源如下:
(1)主持合格结题的学生科研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本科生院统一推送数据。
(2)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或会议的论文
学生登录https://sms.scut.edu.cn/,如实录入论文信息,并通过学院教务员审核的数据。
(3)第一产权人为华南理工大学,且以主要参与人身份(排名前三)获得的发明专利
专利中心统一推送专利信息平台数据。
(4)以核心成员身份(排名前三)参加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以核心成员身份(排名前五)参加自主创业并在省级及以上“挑战杯”系列竞赛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获奖
赛事负责老师统一录入赛事数据(通知网址:http://jw.scut.edu.cn/zhinan/cms/article/view.do?type=posts&id=ff80808179e44d41017c2f52959d00ef),学院管理员审核数据,使用办事大厅——服务管理与查询——学生竞赛参赛信息查询中审核通过的数据。
5.已提交“创新创业成果认定选修课学分”申请,但申请中成果类型及详细表单为空白的,视作无效申请,不予受理。
联系人:凌老师,电话:87111436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认定为选修课学分实施细则
2.创新创业成果认定选修课学分线上申请操作指南
注:附件详情见https://jw.scut.edu.cn/zhinan/cms/article/view.dotype=posts&id=eec18a7b9b43f62c019cb173c34a00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