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探索性实验项目2025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掌握“探索性实验”各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收集成果,并不断总结提高,加速构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本科教育实验教学新体系,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探索性实验项目2025年度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经学校正式发文立项的2023年度(第十批)探索性实验建设项目,须参加本次验收。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须由各院(系)来文说明延期原因,原因不充分的不予受理。

前九批立项建设的探索性实验项目验收未获通过或申请延期的,须参加本次验收,否则按验收不通过处理。

二、验收要求

1. 基本要求:根据当年申报、立项和补充通知完成相关工作。

2. 材料要求

(1)《探索性实验项目验收表》(见附件2)

(2)《探索性实验项目总结报告》(附件3)

(3)学生实验报告(须提供一份代表性的复印件)

(4)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指导书、发表相关的教研教改论文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上述材料(1-3为必备材料,不能缺少)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3. 时间安排:各项目负责人在2025年11月14日前将验收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各院(系),各院(系)审核后将验收材料在2025年11月21日前提交至学校,纸质材料提交至联系地址,电子版材料发至联系邮箱。

三、验收结果

对验收的项目做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类验收结论。通过结论下分为“优秀”和“合格”;暂缓通过的项目,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可再次申请验收;对不予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项目建设,追回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教研教改项目。

联系人:李应琼,联系电话:87111436,联系邮箱:shpg@scut.edu.cn,联系地址:五山校区笃行楼北座314。

参加2025年度验收的探索性实验项目名单.xlsx

探索性实验项目验收表(2025版).docx

探索性实验项目总结报告.docx

本科生院  

2025年10月31日


2022 © 华南理工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84312号 School of Marine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Guangzhou International Campus, SCU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