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生课程助教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3

各院(系):

为提升本科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生课程助教(以下简称助教)聘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范围

本科生的公共基础课(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其他本科教学工作需要的课程。每个教学班最多只能申请助教1人。其中公共基础课(必修课)和专业基础课需满足以下条件:

本学期学时数(包含理论教学学时和实验教学学时)不低于32学时,且单个教学班授课学生总人数达到80人以上。

二、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职责

本科生课程助教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教学设备调试、记录考勤、疑问解答、作业批改以及协助开展课程实验等教学相关活动。助教不得承担课堂主讲任务,不负责选定课程内容、教材、习题、编写考题和评定学生最终成绩等,不得在计划学时内单独上习题课、实验课等。

三、本科生课程助教聘用程序

1.各院(系)根据岗位设置条件组织教师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申报时需明确岗位工作内容、聘用工作要求等,于9月10日前提交;经教务处、广州国际校区教学事务办公室审核定岗后,进行发布。

2.9月17日起,研究生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服务)申请助教岗位。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应为基本学制内非在职、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包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每位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1个助教岗位。如果未被教师聘用,可以进行第二次申请。每位研究生每学期只能担任一个助教岗位(包括为本科生课程设置的助教岗位和为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助教岗位),且不能同时申请学校设置的助管岗位。

4.各院(系)在学生报名的基础上组织任课教师开展助教选聘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教学实践培养环节实施细则》(华南工研〔2020〕17号)等文件要求,原则上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5.各院(系)于9月22日前在系统中进行名单审核,完成助教岗位选聘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需成立助教管理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助教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教务处、广州国际校区教学事务办公室负责对各院(系)助教的聘用、管理和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并据此动态调整助教指标。

2.各院(系)和主讲教师有权根据助教的工作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质量、考勤等),申请暂停或更换助教。如有更换助教情况的,需将有关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广州国际校区教学事务办公室,并告知助教本人。

3.助教需接受本科教学技能培训。开课院(系)和主讲教师需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对本院(系)助教的培训工作。

4.研究生担任本科生课程助教酬金发放工作依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要求执行。

联系人:吴昭,87110720,莫茵茵,81181634。

 

 

教务处

广州国际校区教学事务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9日


2022 © 华南理工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84312号 School of Marine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Guangzhou International Campus, SCU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