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华南理工大学TCL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5浏览次数:13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TCL科技创新基金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华南理工大学TCL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3年度立项TCL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二、验收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验收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采用现场答辩验收的方式。具体如下:

1、提交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根据附件1附件2准备相应材料,在6月30日前提交至笃行楼9楼910基础科。

2、专家会议评审: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验收评审答辩会,对每个项目进行评价,答辩会采取PPT答辩形式,现场讲解15分钟,答疑时间15分钟。答辩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验收材料准备

【验收材料指引及须知】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TCL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材料指引须知.docx

【验收申请书】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TCL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申请书.docx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永灿、朱晓睿

联系电话:87112700

邮箱:jck@scu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