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TCL科技创新基金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华南理工大学TCL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3年度立项TCL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二、验收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验收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采用现场答辩验收的方式。具体如下:
1、提交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根据附件1和附件2准备相应材料,在6月30日前提交至笃行楼9楼910基础科。
2、专家会议评审: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验收评审答辩会,对每个项目进行评价,答辩会采取PPT答辩形式,现场讲解15分钟,答疑时间15分钟。答辩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验收材料准备
【验收材料指引及须知】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TCL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材料指引须知.docx
【验收申请书】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TCL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申请书.docx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永灿、朱晓睿
联系电话:87112700
邮箱:jck@scu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