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技术合同认定要求


五类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要求如下,请有需要办理技术合同登记的老师,务必仔细阅读,并参照要求拟定合同。


 一、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1、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其合同内容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的目标与计划;

 ②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③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2、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①单纯以揭示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为目标的基础研究;

 ②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等,没有实质的技术优化、更新和提升,没有功能的本质改变,如工程设计,建筑设计合同;

 ③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设备维修等;

 ④软件复制和软件产品销售。


 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1、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认定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

 ②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技术、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③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2、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其标的涉及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关有效权利证明材料(含证书、文件)复印件或原件电子文档。

 3、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其标的为技术秘密的,该项技术秘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不为公众所知悉;

 ②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③具有实用性;

 ④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4、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转让合同或技术许可合同:

 ①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等情况(如专利权或有关知识产权已经终止的技术成果)。

 ②合同标的为运用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形成的高新技术产品、种子、计算机软件等的销售与许可,不包含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内容。


 三、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1、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②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③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或意见。

 2、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①就经济分析、法律咨询等非技术项目的论证、评价和调查;

 ②就购买设备、仪器、原材料、配套产品等提供商业信息。


 四、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属于技术服务合同,在认定登记时应分别按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1、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合同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②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③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2、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①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承揽合同。但以非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而单独订立的合同除外。

 ②强制性或常规性的计量检测服务;

 ③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和常规测试服务。


 请老师注意,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有下列情况的,不予登记:

 ①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②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③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④不出具证明材料或出具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⑤书写单位名称与印章不一致的。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


一、登录

请老师进入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页面:https://pro.gdstc.gd.gov.cn/egrantweb/,并使用广东省科技厅申报各类项目统一账号登陆。

 

二、选择“填写申请书”

登陆后,进入主界面,请按顺序选择如下步骤 :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如下图:


 三、选择技术合同登记

进入界面后,请按顺序选择如下步骤 :点击区域创新能力与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前的三角形---点击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操作按钮,如下图:

 

四、开始填报新项目

 选择“卖方单位”开始填写申请。

 请老师注意:这里必须先填“卖方单位”,选择后即可自动填充我方单位信息(我单位作为乙方卖出技术或提供技术服务的合同都为卖方合同)。如下图:

 (选择卖方信息后自动填充我方单位信息)


五、填写合同基本信息(如下图):

请老师注意:

 1、系统项目名称须与合同封面名称完全保持一致;

 2、横向项目来源统一选填 “计划外”;

 3、关联交易:甲乙双方存在控股、重大影响等关联关系选 “是”,无股权关联的普通校企合作选 “否”,如实填报即可;

 4、技术交易额不包含设备购置、材料、仪器租赁、场地租赁、试剂、试盒费、管理费等费用;

 5、合同签订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准;

 6、若无特殊约定,合同的签订日期就是合同起始日期,合同签订日期不得早于合同起始日期,否则无法提交申请书;

 7、合同结束日期按合同原文约定填写,平台填报所有日期须和合同保持一致;

 8、合同结束日期须晚于登记当日;

 9、除专利转让类合同外,其余类型的合同知识产权项均选填 “未涉及知识产权”。


六、填写买方信息(如下图):


 请老师注意,合同基本信息栏,买方信息栏所有红色星号项必须全部填写完成才能保存提交,否则页面有可能会刷新丢失所有填写数据!


七、附件上传:

选择“增加新附件”上传附件,上传相关附件后记请记得保存,填写检查后再提交:

请老师注意,各类合同需上传的附件有:

1、开发类需的上传附件:

①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及附件的原件扫描文件;

②项目费用清单的原件扫描文件;

③项目技术方案的原件扫描文件。

2、专利转让类的合同必须向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州代办处 申报,申报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代办处通知的为准。

3、咨询、服务类合同只需上传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八、相关材料的说明: 

1、上传的合同应为双方签章齐备的合同原件彩色扫描文件;

2、项目费用清单由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到2号楼911盖章;

3、项目技术方案由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到2号楼911盖章。

                             

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规则公告链接:https://www.miit.gov.cn/jgsj/kjs/wjfb/art/2026/art_ccf28613115d4960810b3b68253b0a25.html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