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7 年度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入库工作,根据《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 年修订)》(粤财规〔2023〕3 号)和《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粤水科技〔2023〕4 号)等规定,广东省水利厅编制了《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2027 年度入库申报指南》,由于申报限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5月8日前填写附件3申报汇总表,发送到学校科研院邮箱adgxk@scut.edu.cn备案,详情如下:
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2027 年度入库申报指南
为贯彻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做好2027 年度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入库工作,根据《省级组织实施水利项目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粤水规计〔2023〕4 号)、《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 年修订)》(粤财规〔2023〕3 号)、《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粤水科技〔2023〕4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工作要求
聚焦“851”广东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及“十五五”时期我省水利科技创新工作发展目标,围绕“建、管、防、护”关键治水领域,大力发展水利新质生产力,着力解决制约我省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提升我省水利科技创新研发能力,加快构建先进实用的水利科技支撑体系。
二、项目入库及补助方式
对符合条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将作为储备项目纳入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库。项目库储备项目有效期为3 年,逐年滚动更新,请各单位结合自身需求和专业技术优势组织申报。项目经费通过省级水利科技创新资金进行补助,原则上从项目库储备项目中按照轻重缓急安排。2027 年度安排资金补助的项目数量将根
据当年度省级水利科技创新资金下达规模确定。
三、项目分类及研究方向
2027 年度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2 类,设定若干个研究方向,并明确 了相应预期成果基本要求和申报条件,详见《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研究方向(2027 年度)》(附件1)。重点项目每项申报省级水利科技创新资金补助不超过300 万元,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 年,确有特殊情况的不超过3 年。青年项目实施期限为1—2 年,每项补助经费不超过10 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国内注册、登记和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具备相应水利科研能力和良好社会信誉。项目可由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申请单位为承担单位,其他单位为协作单位。
(二)项目申请人是项目申请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是该项目主题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不同项目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申报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鼓励青年科技骨干牵头承担科研项目。
2. 申报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在1991 年1 月1 日后出生(含)。
(三)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进行申报。
1. 现有未完成的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或有项目逾期3个月未申请验收。
2. 所学专业、从事专业与研究内容的专业领域不一致,且近五年未从事相关专业领域。
3. 申请人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资助。
(四)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 项新项目,不能同时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前3 名参与者视为项目主要成员)。在申报同一重点研究方向时,同一单位申请或参与的项目数量,原则上合计不超过3 项。同一项目不得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和未来3 年申报资格。
(五)申报项目的名称应简明,含义明确,清晰准确地反映研究内容,不宜过于宽泛。项目名称、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目标等须对应一致。各个研究方向要求的“预期成果基本要求”是对项目预期成果的最低原则性要求,申报项目不能只满足“预期成果基本要求”,而应该给出具体的“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项目目标任务要具体且有创新性,技术指标可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六)针对设备产品研发类项目,申请单位应具备将成果转化推向市场的能力,申报项目自筹配套经费不得少于申请省级水利科技创新资金补助经费金额。有自筹配套经费的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出具自筹配套经费投入承诺函,说明自筹配套经费的来源和用途(华工不出具自筹经费),承诺为项目自筹配套经费和省级水利科技创新资金补助经费建立财务专账,统一接受项目审计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各单位所分资金应与所承担任务量相适配,其中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学校管理费为12%,请申报人留意。
(八)除必要的申报文件外,重点项目申报还须提交科技查新报告,青年项目申报还须提交申请人个人简历。
五、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请人及单位通过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管理模块(https://xm.gdstc.gd.gov.cn/slt/login)进行申报,相关流程可查看操作说明(附件2),或登录网站首页下载。
(二)申报流程
1. 用户注册。首次申报的个人和单位,通过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个人和单位可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管理和申报。
2. 在线申报。项目申报人按本指南规定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资料后,提交本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科研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主管部门(若有)审核。
3. 部门审核。申报人提交后,由学校财务处-科研院进行审核提交。
4. 材料报送。请申报人按照附件4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双面胶装打印纸质申报书一式3 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汇总表由学校科研院汇总后统一出具,无需装订进入个人申报材料。
(三)项目评审
项目资金补助按照“科学、公正、择优”的原则,由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其中,通过申报材料合规性审查的重点项目,需要进行答辩,由项目申请人做演示介绍,并回答专家质询。重点项目答辩及答辩演示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青年项目无需参与答辩。
六、时间安排
(一)系统填报时间:2026 年4 月15 日12:00 至2026 年5月13 日17:00。
(二)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时间截至2026 年5 月15 日17:00。
(三)纸质材料于2026 年5 月18 日前签字盖章装订后一式三份送到科研院(笃行楼910)。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广东省水利厅受理项目申报部门:广东省水利厅科技与交流合作处 金文海
指南咨询:020-38356452、38356255,系统咨询:020-83163343、13232153179,电子邮箱:slt_kjc@gd.gov.cn,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 号,广东水利大厦A 塔2214 室,邮寄信息: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 号,020-38356452,广东省水利厅科技与交流合作处(收),邮政编码:510635。
2.学校科研院高新科:刘燕,87113714,adgxk@scut.edu.cn。
八、其他说明
(一)申报书具体填写说明详见附件4。
(二)该申报指南由广东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附件:1.
附件1: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研究方向(2027年度).xlsx
3.
附件3: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2027年度).xls
4.
附件4: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2027年度).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