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华南理工大学“十大科技进展” 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6浏览次数:44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十五五”开局之年科技创新部署,紧扣新质生产力培育要求,充分发挥高校作为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的核心作用,学校将开展第一届华南理工大学“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本次评选聚焦发掘原始创新与产业融合类优质成果,前瞻培育引领未来的重大科技突破,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持续扩大华工科研品牌影响力,厚植勇闯前沿、协同创新的学术生态,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条件

1.在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华南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的重要科技进展。

2.参选成果具有创新性、突破性和引领性,并符合以下类型之一:

A类:基础研究类。面向国际前沿领域取得重要科学发现,提出新的科学理论、学说或研究方法,具有原创性;科学发现或理论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已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平台发表或得到同行高度认可。

B类:关键核心技术类。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科技问题;在技术原理、方法或系统集成上有重要创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并取得重大突破;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装备或品种等;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有效解决“卡脖子”问题;已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或具有巨大应用潜力,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C类:成果转化类。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争议;依托核心技术形成产品、工艺或服务,并已实现转移转化或产业化应用;成果转化效果显著,在经济社会效益、示范带动作用或行业影响力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推广前景,能够推动相关产业技术升级或结构优化。

二、推荐工作安排

1.二级单位推荐:各学院推荐原则上不超过1项候选成果,优势学科所在学院可推荐2项,由学院组织遴选后推荐;

2.专家推荐:校两院院士每人可推荐1项,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每人可推荐1项(每项成果需三名以上委员推荐)。

三、评审程序

1.形式审查。由科研院汇总推荐成果,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进入初评的候选成果。

2.初评。根据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成果转化三个成果类型,组织校内外高水平专家进行初评,重点评价成果的科学价值、社会价值、创新性、影响力等,共遴选出不超过20项候选成果。

3.终评。采取会评方式,项目组现场答辩,评审专家组投票产生10项拟入选成果。

4.结果公示

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审定。终评结果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最终确定第一届华南理工大学十大科技进展。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填写《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2.请于2026年2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word文件和有关证明材料pdf文件。

五、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与奖励管理科

联系人及电话:杨军(87112726)、刘勇(87111641)

邮箱:adkjzhk@scut.edu.cn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