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通知(链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34038.html)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程中心年度动态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我校2018年(含)以前经省科技厅认定且通过2020年度动态评估的65家工程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对照工程中心的建设目标与要求,从4个方面开展评估:
1.研发活动开展情况:近三年开展的科研活动情况,包括承担科研项目、开展技术咨询与服务、研发经费投入、产学研合作等情况。
2.研发条件建设:已有研发试验场地配置、平台资质情况;近三年新建的研发试验场地、科研平台,新增的仪器设备装备等情况。
3.人才队伍建设:全职研发人员构成、中心主任履职情况;近三年人才引进与培养情况等。
4.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近三年取得的标志性科技成果情况,包括依托本工程中心产出的专利、标准、软件著作、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论文等知识产权相关成果,新材料、新部件、新工艺、新产品等技术成果,科技奖励等;以及其它标志性科研成果。
三、填报流程及要求
1.请各依托学院及时认领附件1,督促本学院被列为本次评估对象的工程中心按时登录“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http://www.gdetrc.net)做好评估填报工作。
2.请各工程中心于7月27日前在服务平台“年度报告及动态评估-2025年度数据填报工作”模块,完成数据填写并上传评估材料,包括:在线填写工程中心年度报告数据(数据填报模板详见附件2)、上传由工程中心主任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函》扫描件(模板详见附件3)、《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总结》(模板详见附件4)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3.未列为本次评估对象的工程中心,请通过服务平台“年度报告及动态评估-2025年度数据填报工作”模块提交上一年度报告。
四、评估结果及动态调整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对评估为优秀且建设成效显著的工程中心,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将在相关支持政策中给予优先考虑;对评估为基本合格的工程中心,限期1年进行整改;对评估为不合格的工程中心,取消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
五、联系方式
基地科:郑凯文,谢钰琳87111890,13570564591
1. 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含)前认定且通过2020年度动态评估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xlsx
2.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报告数据填报表(模版).docx
科研院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