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立项的部分2021、2022度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将于2024年3月31日到期,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市简政放权改革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规定,现开展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流程及安排
1.提交验收申请(3月13日前)。各项目负责人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egrantweb/)填写验收申请并上传所需附件(其中科技报告收录证书请首先办理),学院审核后提交至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进入待验收评审环节。验收申请阶段,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学院审核注意事项:验收申请书内容填写是否完整,附件材料是否上传完整,材料清单请查看附件2验收材料指引及须知。请科研秘书提醒项目负责人首先系统提交科技报告,获得收录证书后可上传附件。并详细检查填写是否齐全、附件是否符合要求(合同书、明细账、决算表需为盖章pdf扫描件)。
2.验收评审(3月21日前)。由学校委托各二级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每个项目需三位技术专家(校外单位且不同单位,副高及以上职称)评审,提交的材料包括:专家信息表(excel可编辑版)、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家意见表(word可编辑版和专家签名后的pdf扫描版)。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学院-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学院汇总所有项目材料后打包发送到学校科研院高新科邮箱adgxk@scut.edu.cn。
3.材料录入和归档(完成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科研院统一在系统录入专家意见后,将通过验收的项目电子版验收书发回各二级单位,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照验收材料清单办理盖章和自行存档。
二、验收要求
为加强项目验收工作统筹力度,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做好项目验收的通知及督促工作,协助做好项目验收组织、评审及材料提交等工作。
联系人:刘燕,谭锦才,叶舒晴
电话:87110625,87113714
邮箱:adgxk@scut.edu.cn
附件:1.项目验收清单.xls
4.项目立项批文(可在学校科研系统文档共享栏目下载)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