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 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4浏览次数:194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2023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链接),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23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类型包括:

1.资源保护类项目

2.品种培育类项目

3.基地与平台建设类项目

详细指南内容和要求请查看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281795.html。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包括事业单位、实体企业、事业单位联合企业申报。企业须是注册时间一年以上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生产经营经验的实体企业,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联合申报的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含)3家。品种培育类、基地与平台建设类项目负责人须是在编在职人员且具有高级职称。

(二)已承担2022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且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同类项目。

(三)有合作单位需签订合作协议附件上传,指南中专题未要求配套经费则不需要自筹,部分专题需要配套经费,华工不参与经费自筹,如合作企业出具自筹经费,需填写附件4配套经费承诺函,由出资企业盖章后附件上传。申报人需对上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须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120.197.34.35:8001/nytzj-web/minstone,系统报内容包括线上申报书和需要上传的附件材料pdf(包括已盖章的申报书、申报函、汇总表、合作协议、真实性承诺函、配套经费承诺函等证明材料),线下申报书模板和系统填报内容不一致,请申报人同时开始线上和线下填写,以保证按时提交网上申报和纸版材料。申报人需提前完成申报书(线下填写版本)签字盖章(学校办公门户-过程管理模块申请)、合作协议签字盖章(学校办公门户-纵向合作协议模块申请)、合作企业自筹经费承诺函盖章等事宜。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116日下班前发送附件2入库申报汇总表和附件3真实性承诺函到学校科研院高新科邮箱adgxk@scut.edu.cn, 科研院会将系统账号密码发给申报人员,并根据汇总表内容统一办理申报公函,公函和汇总表办理完成后会将电子扫描版发给申报人上传系统附件。申报人根据账号密码登录后开始填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112017:00

(二)书面材料

请申报人于1121日下班前将纸版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系统上传的佐证材料,申报书与佐证材料分别胶装,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按照《指南》规定的格式报送到科研院高新科。

书面材料详细填写要求请查看附件指南,包括如下:

1.申报函(科研院统一办理)

2.项目入库汇总表(科研院统一办理)

3.项目申报书(附件下载)

4.其他附件材料

四、相关项目咨询联系人

联系人:刘燕,谭锦才

电话:87110625

邮箱:adgxk@scut.edu.cn

 

附件:附件1 2023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2023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 ×××项目所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函.docx

    附件4 ×××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函.docx

    附件5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种业振兴行动(专项)申报书模板.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