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东省水利厅科学技术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18浏览次数:522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省水利厅科学技术委员会在水利发展重大决策中的咨询和科学技术创新、技术决策、重要规划、科研项目评审中的作用,广东省水利厅拟调整充实厅科技委专家库。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专业

  学习或从事以下专业相关:水利规划、水文与水资源、水旱灾害防御、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工程地质、水工结构、水工建筑与施工、水工材料、水利工程征地移民、水利机电技术、信息化及自动化、工程管理、给水和排水、水环境水生态、风景园林、经济、财会、法律及其他相关的专业。

二、推荐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正确的意识形态观念,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诚信记录,能够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水利厅特邀专家可不受年龄限制),接受专家信用管理,具有参与咨询评审活动的意愿及身体条件。

  (三)须为长期从事水利相关行业科学技术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3年,熟悉水利相关领域研究发展状况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四)厅科技委每两年对基础专家库进行更新,由于工作单位调动、离岗、或身体原因无法承担评审工作的,由各单位确认后筛选出库,年龄超过65岁则自动出库。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专家于928日中午12点前将单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广东省水利厅科技委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电子版需有清晰一寸彩色照片)可编辑版以附件名称+学院+专家名字命名,发送到学校科研院高新科邮箱adgxk@scut.edu.cn。科研院汇总后统一上报。

联 系 人:刘燕,谭锦才

电话:020-87110625


  附件:1.广东省水利厅科技委专家库推荐专家汇总表.xlsx

     2.专家信息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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