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乡村振兴局粤桂协作工作队关于征集2023年粤桂协作科技特派员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浏览次数:443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乡村振兴局粤桂协作工作队关于征集2023年粤桂协作科技特派员团队的通知》(粤科函农字〔2023〕1184号转发如下,如有疑问请咨询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开发管理科章文020-8711053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按照科技部等九部门《“十四五”东西部科技合作实施方案》和 《广东省2023年东西协作重点工作清单》有关要求,发挥广东科技、人才等资源优势,进一步推动东西部区域协同创新,全面深化粤桂科技合作,对接服务广西有需求的县(市),现征集2023年粤桂协作科技特派员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围绕协作地区科技需求和产业发展问题,密切联系和配合粤桂协作工作队,深入基层一线、田间地头,聚焦产业技术指导务、品种技术引进推广、技术瓶颈集中攻关、本土人才培养帮带、农业产业功能拓展等方面,积极开展技术指导、技能培训、成果转化、创业辅导、政策宣传、规划设计等“三农”科技服务,积极为 县、镇、村产业发展、科技水平提升提供科技支撑,赋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二、申报要求

  (一)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良好,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

  (二)热心科技协作帮扶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科技特派员各项管理制度,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到协作地区开展科技服务,能够解决服务地区相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

  (三)申报团队须有开展乡镇对接工作经验,具备较好的对接服务基础和专业水平,优先支持具有被帮扶县(市)对接服务工作基础团队,以3人为团队进行申报,团队服务期限为1年,期间团队成员累计驻地服务时间不低于60天。

  (四)目前仍承担重点派驻任务的各类农村科技特派员不参与本次申报。

  三、申报组织

  (一)请各单位结合被帮扶县(市)的科技需求(附件1), 做到专业技术与特色产业、技术需求相结合,精准发动本单位相关产业和技术领域的科技人员组团申请帮扶,同时需帮助解决帮扶县()其他产业发展问题和技术难题。

  (二)请各单位围绕被帮扶县(市)需求组织科技特派员团队,名单汇总报送至省科技厅。

  四、选派程序

  (一)省科技厅对申报团队开展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由粤桂协作工作队会同被帮扶县(市)组织遴选确定团队,本着“自愿、互利”和“双向选择、按需选派”的原则,提出拟派人员初步人选。

  (二)经遴选确定的科技特派员团队主动对接被帮扶县(市)及服务点,签订帮扶协议开展科技服务。

  (三)本批粤桂协作科技特派员团队由粤桂协作工作队、组、小组协调被帮扶地区提供经费支持,对接团队经粤桂协作工作队审核后,报省科技厅备案。

  五、考核认定

  (一)粤桂协作科技特派员团队帮扶期间,要加快凝练帮扶项目,及时开展帮扶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好资料收集统计汇总、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按照省科技厅要求报送项目信息、工作进展和工作总结,同时抄送省乡村振兴局。

  (二)服务期满后,省科技厅联合省乡村振兴局、粤桂协作工作队对派出团队进行考核,按照“自我评价”“服务对象评议”的程序开展,考核内容主要围绕帮扶目标任务,以科技创新创业与服务绩效为重点,综合考核履职情况、服务效果等。

  (三)服务期满考核通过团队由省科技厅认定为承担重点派驻任务科技特派员。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22日前,将推荐团队申请表(附件2)、 推荐团队汇总表(附件3)的word 版和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skjt zhangxz@gd.gov.cn,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1.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李洁儒,020-83163434

  2.省科技厅农业农村科技处

  林俊超,020-83163853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乡村振兴局粤桂协作工作队关于征求2023年粤桂协作科技特派员团队的通知(粤科函农字【2023】1184号).pdf

关于征集2023年粤桂协作科技特派员团队的通知-附件.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