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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事业编教职工死亡,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指南

一、人员范围

事业编人员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可申请办理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资金(含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二、办理流程

1.合法继承人下载并填写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表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医学死亡证明及代领家属关系证明(例: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家属委托书(参保人员父母、配偶及成年子女(满16岁)填写)

2.合法继承人将材料①提交至人事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盖公章;

3.合法继承人将材料①②③提交至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三、联系方式

1.人事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五山校区笃行楼南516,87110389

2.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天河区林和中路168号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二楼18号~20号窗口(机关事业养老处)


附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表(模版).doc

    3.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无需盖章).docx

   4.家属委托书(模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