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广州国际校区本科生学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    发布时间:2025-10-11

广州国际校区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提质增效指南(2025年修订版)》等文件要求,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形成全员协同育人的良好格局,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本科生学业导师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度广州国际校区本科生学业导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任职条件

1.须为学校教学科研岗位人员。

2.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热心人才培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3.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熟悉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及发展方向,学术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

二、选聘对象基本职责

1.思想道德引导:坚持立德树人的要求,推动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中,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树立家国情怀。

2.专业学习指导:帮助学生了解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社会需求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等;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提升学习能力。

3.学术科研辅导:积极辅导学生参与各种学术科研、科技竞赛、项目实践等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和提升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三、选聘工作程序

1.各学院牵头负责本学院学业导师队伍建设工作,从专业特点、师资力量、学生情况等实际出发,择优、足额推荐学业导师,在学业导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学年学业导师配置方案,重点阐述学业导师队伍的组建方式、配置方式、预期目标,以及学院层面给予学业导师的保障和激励机制等。

2.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可跨院吸纳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担任学业导师,充实学业导师队伍,保障每名学业导师原则上指导学生不多于10人。

3.各书院协同相关学院做好学业导师和学生系统资料与申请提交工作,组织学业导师和学生通过双向选择或者安排指定等方式在系统中完成选聘工作,确保学生配备学业导师全覆盖。

4.11月10日前,各书院在系统完成学业导师的配置和调整工作,导出学业导师选聘结果,经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广州国际校区学生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学生办”)登记备案。

四、日常管理与工作评价

1.学业导师可根据各年级学生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指导和辅导,依托系统对育人过程进行相应记录。

2.学业导师需建立与学生有效的沟通渠道,深入学生社区开展相关工作,每月与学生“面对面”交流不少于2次。

3.学业导师应加强与书院、学院的沟通,及时向学生所在的书院、学院反馈学生在心理、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4.学业导师须接受相关培训,包含校区层面新聘学业导师“岗前培训”和院级层面在岗学业导师“常规培训”。

5.学院学业导师工作年度评价由学生办牵头负责,每学年末组织专家对照配置方案的预期目标对各学院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学业导师年度评价由书院牵头负责,重点考察学业导师的工作投入、工作成效和师德师风等情况。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为学业导师开展育人工作提供薪酬补贴等相关支持保障。

2.校区从工作量认定、培训提升等方面为学业导师提供政策保障,为学业导师提供可预约使用的研讨室、休息房等临时性工作、休息场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朗滢、梁文能

联系电话:020-81181662

办公地点:广州国际校区学生事务办公室F1-a205室

 

广州国际校区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