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 发布时间:2023-07-20
各院(系):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本科全英教学质量,加快推进广州国际校区“试验田”“示范区”建设,落实《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全面提升全英教学质量的实施方案(2023-2028)》(华南工教〔2023〕18号)和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提高国际校区本科课程教学水平,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遴选广州国际校区2023年本科大学分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与对象
针对广州国际校区2023级及以后本科生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整合优化课程体系,建设一批大学分课程。本次建设周期为2023-2027年,计划建设一批公共基础课程以及专业核心课程(详见附件1)。
二、建设要求
(一)专业核心课程作一体化设计
专业核心大学分课程应围绕专业核心知识点对相关课程进行整合优化,建立清晰的专业课程脉络,强调课程之间的连续性和关联性,避免课程间孤立、碎片化、内容重复冗余和跳空不衔接问题,通过精简冗余课时压缩总学分。此外,专业核心大学分课程应贯穿整个学制,并呈进阶式设计。
(二)公共基础课程实现通专融合
公共基础大学分课程应着力提高课堂教学内容与专业教学的相关性,促进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融通。公共基础大学分课程应根据校区各专业对基础知识技能在深度和广度的不同需求作针对性设计。同时引入与校区各专业相关的工程应用案例,提高学生应用基础科学知识解决专业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公共基础大学分教学团队应加强与校区各专业学院的沟通协同机制,提升通专融合水平。
(三)强调实践驱动
公共基础大学分课应围绕新工科人才培养特色,以问题为导向,鼓励结合各专业相关的工程问题、工程场景应用案例,探索在课内设置综合实践项目。
专业核心大学分课程建议设置综合实践项目,可由“新生体验、进阶探究、高阶挑战”三个阶段构成跨年级、递进式“课程-项目”双螺旋体系,由产业实际需求牵引,从复杂工程问题实践的角度综合应用多学科知识。同时,专业核心大学分课程可纳入与理论课程配套的实验课、课程设计等实践环节。
(四)创新课堂教学形式
鼓励大学分课程适当采取“大班授课、小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堂教学。由高水平专家、教学名师等领衔大班讲授课程的部分核心理论知识点,小班教学环节侧重围绕核心理论深入推导、研讨、拓展练习、工程应用实践等,采用研讨式、探究式教学方法,培养学生批判思维和创新思维。
(五)落实考核评价改革
注重考察学生知识运用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估与反馈机制,加大章节作业、小测、课程项目等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原则上每门课程应进行不少于3次阶段性测试(不包括期末考试);确保过程化考核材料完整,可回溯可监督。结合课程特点,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化考试等多样化形式。
三、建设方式
由广州国际校区组织立项建设,以教学团队为单位申报立项并承担教学及课程建设任务。采取负责人制,各教学团队指定本项目负责人一名,公共基础大学分课程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公共教学团队负责人或首席教授、或公共教学团队所在学院的院领导;专业核心大学分课程应由高水平教授担任课程负责人。课程项目成员主要包括计划在建设期内讲授本课程的任课教师,鼓励组建跨学科、跨学院的教学团队。
项目负责人与广州国际校区教学事务办公室(下简称“教学办”)签订教学协议,统筹所在团队立项课程的规划、实施、验收等全过程,对立项课程的总体质量和目标达成度负全面责任,具体包括课程的规划设计、教学质量和进度、建设经费的使用、课程评价、立项成果验收等。
四、经费支持
学校为立项课程下拨课程基础建设费,主要用于相关课程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改革、教学成果培育等,建设经费标准为公共基础大学分课程(面向校区各相关专业)10万元/门,专业核心大学分课程2万元/门。分两期发放至项目负责人统筹使用,一期拨款发放课程基础建设费的50%,原则上在该门课程开课当年划拨;二期拨款,对于课程建设期满且验收合格者,发放课程基础建设费尾款。助教酬金由学校统筹发放。
五、工作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国际校区本科大学分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提交所在院(系)。
2.院(系)评审: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在院(系)申报需求(附件1)限额内择优推荐项目。
3.院(系)提交材料:各院(系)将《广州国际校区本科大学分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于7月31日前交教学办(可先发签字盖章扫描件到tryang@scut.edu.cn)。
4.学校评审公示:教学办8月初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答辩,择优确定项目,并在校内公示。
5.学校立项:所有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予以立项。
6.项目负责人与教学办签订教学协议。
六、考核要求和质量保障
1. 学院高度重视立项课程建设
各学院在项目立项后,应高度重视课程的建设工作,以有力的管理、相应的教学条件来做好支持和运行保障,确保课程建设的有效实施。各学院应不定期组织听课和检查课程的建设进度,抽查学生学习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一大学分课程须执行统一教学大纲,进阶式整合课程内容与产出要求。
2.开展课程建设的阶段性评估
(1)开课头三周进行学生问卷调查。在课程开设三周后,向学生发布线上课程授课情况问卷,了解学生对教学进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反馈,供任课教师和授课团队参考,同时任课教师应向学生回应问卷调查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2)中期自评。项目建设中期,各课程组应提交课程自评报告,内容围绕建设要求各方面的落实情况,以及对教学效果的整体评估和下阶段的提升举措。
(3)结题验收。项目结题验收时须提交一份课程建设实践报告并作汇报。
3.教学办负责对立项课程进行评估和验收
方式包括督导听课、同行观摩、召开学生座谈会、学生网上评教等。经综合评定不符合立项课程教学规范、未达到立项课程教学效果要求的课程,以及无故不完成建设任务或自行终止项目建设的,将停止资助。
联系人:广州国际校区教学事务办公室莫茵茵,电话020-81181634。
附件:1.广州国际校区本科大学分课程建设需求清单(2023)
2.广州国际校区本科大学分课程立项申报表(2023)
广州国际校区教学事务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附件1:广州国际校区本科大学分课程建设需求清单(2023).xlsx
附件2:广州国际校区本科大学分课程立项申报表(2023).docx